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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省院院长讲话精神 凝心聚力谋划法院工作
——长春林区中级法院迅速落实寇昉院长在全省法院院长会议上的讲话精神
  发布时间:2017-11-28 10:48:49 打印 字号: | |
  2月8日上午,长春林区中级法院召开院务会,学习落实寇昉院长在全省法院院长会议的讲话精神。会议由院党组书记、院长赵东巍主持,领导班子和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赵东巍院长带领大家再次深入学习领会了寇昉院长《在全省法院院长会议上的讲话》,并就全院迅速学习贯彻落实好寇昉院长重要讲话精神作了安排部署。按中院年初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决定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各部门负责人针对“作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进行研究讨论,完善活动方案,并分别汇报了本部门年度工作重点及工作思路。

  赵东巍院长指出,长春林区两级法院要迅速掀起学习贯彻寇昉院长重要讲话精神的热潮,深刻领会精神实质,把思想和行动都统一到重要讲话中去。明确“一个目标”、“四个理念”和“十项重点工作”的具体内容,按照这一框架在制定工作计划、方法、措施和目标任务时要紧紧围绕省院要求,紧密与自身工作实际相结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保证讲话精神全面、及时落实到位。

  赵东巍院长表示,结合长春林区两级法院实际,2015年、2016年连续开展了“基础建设年”“业务能力提升年”活动,今年将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作风建设年活动与整体工作任务是一个有机的整体,要在推进整体工作中,体现高尚的思想纪律作风,踏实的学习工作作风,要用扎实的作风建设推动整体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赵东巍院长强调,2017年林区两级法院的工作要在正规化、规范化上多投入精力,大处着眼小处着手,建立一支正规化、规范化的林区法院队伍。全院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好寇昉院长在全省法院院长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并以此为动力,在2017年积极开创本部门工作的新局面,推动林区法院整体工作迈上新台阶。
责任编辑:杨志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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