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是第46个世界环境日,长春林区两级法院在白山、吉林两地同时开展“关注生态司法,共护绿水青山”环境普法主题宣传活动。
在活动现场,通过设置法律知识宣传展板、法律咨询台、发放资料等形式,宣传复绿补种(即由实施毁林犯罪行为的被告人在受到刑事处罚的同时,还要亲自种植树木,促进生态环境尽快得以修复)和生态保护等政策,向群众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法律知识,接待群众法律咨询。同时呼吁公众积极行动起来,爱护森林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活动当天共发放传单500多份,为百余位群众解答了法律问题。
宣传过后,组织签订复绿补种协议的服刑人员到种植基地清除杂草,补种树木,对基地进行管护;邀请当地林业局、“复绿补种”基地所在地林场的相关人员进行了座谈,对复绿补种工作进一步征求意见。
长春林区法院的复绿补种工作,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通过此次宣传活动,加深了林区群众对保护生态环境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提高了林区社会生态文明意识,取得了预期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