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长春林区中级法院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传达学习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同时进一步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组书记、院长赵东巍主持会议,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各部门负责人列席参加了学习。
会上,党组书记、院长赵东巍领学了巴音朝鲁在中共吉林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上的报告《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走出振兴发展新路战略思想,为决胜全面小康、建设幸福美好吉林而奋斗》。由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姜福友同志领学了中共吉林省第十一次代表大会《关于中共吉林省第十届委员会报告的决议》以及巴音朝鲁在第十一届一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党组成员、副院长孟东华同志领学《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作中心发言:《条例》是党员干部的红线和底线,作为司法机关的干警,结合我院正在开展的“作风建设年”活动,要切实加强党内法规的学习,时刻警醒自己,遵规守纪,守住底线,永葆政治合格。
最后,赵东巍同志作总结性发言,他指出:按照省法院的安排部署,要扎实的开展好审判执行工作,充分发展审判职能作用,为走出具有吉林特色的振兴发展新路,建设幸福美好吉林,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服从服务于发展大局,不能离开本职工作,要有底线思维,纪律处分条例既是红线也是底线,按照省委和自身职责的要求,我们要进一步明确如何开展好我们的工作。
赵东巍院长针对如何贯彻落实提出四点意见:一是要强化领导干部以及中层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没有高度的责任意识就没有牢固的队伍建设,带好队伍是一切工作的前提和基础,要把责任意识内化于我们的思想之中。二是要扎实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努力使活动真正收到实效。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查找学习、工作等方面存在的作风问题;深刻认识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和作风问题的顽固性,要有一个持之以恒的态度和决心。三是要加强督导,不解决的问题绝不放过。“作风建设年”活动要严格按照方案的规定来开展,同时要重视业务能力建设,不断提升法律适用能力、庭审驾驭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确保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四是要紧跟司法改革步伐,服从司改大局。目前司法改革正处于敏感期,要树立大局意识,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切实开展好司改和审判工作、履行好职责。要在司法责任制的框架内行使好审判权力,谨慎用权,否则害人害己。要按照省党代会的精神扎扎实实地为全省,为林区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好司法保障和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