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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林区法院召开审判管理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全省中级法院审委会工作座谈会议精神
  发布时间:2017-11-28 15:01:28 打印 字号: | |
  • 党组书记、院长赵东巍作重要讲话
  8月25日,长春林区法院召开审判管理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全省中级法院审委会工作座谈会议精神。党组成员、副院长孟东华主持会议,党组书记、院长赵东巍出席会议并做重要讲话,基层法院院长、分管审管工作院领导、中院各部门负责人和全体员额法官参加了会议。

  会上,孟东华副院长传达了全省中级法院审委会工作座谈会议精神,五个基层院围绕会议任务作了交流发言,介绍了各院的工作情况,并结合审判实际提出了今后的工作思路。中院审管办结合省院目标责任制各项指标,通过审判数据统计和分析对两级院的审判管理工作进行了通报和深度分析。

  针对如何加强审判管理工作,赵东巍同志提出具体要求:一是要深刻领会落实司法责任制是司法改革牛鼻子的深刻含义,做到真正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夯实各级领导的司法责任制,彻底转变审委会的职能等几方面的工作,扎实推进司法责任制的落实。二要紧紧抓住审判管理这个神经中枢,科学管理审判工作,注重审判态势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并从根本上加以解决。三是一把手要切实负起责任,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注重规矩意识、严抓队伍管理,科学、务实干工作。

  赵东巍同志强调,在剩下四个月时间里,希望大家继续深入学习领会司改有关各项文件,学习领会寇昉院长在年初工作会议和半年中院院长座谈会议上讲话精神,对照标准,找差距、补短板,共同完成好长春林区两级法院的各项工作任务。
责任编辑:杨志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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