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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风而立勇敢前行 林区法治环境守护者
——陈伟同志服务“三抓”工作事迹材料
作者:白石山林区基层法院  发布时间:2017-12-12 09:08:46 打印 字号: | |
  • 陈伟法官在木耳种植基地
  • 陈伟法官在木耳种植基地
  • 陈伟法官为林场职工宣讲法律知识
  • 陈伟法官到贫困户走访
  • 陈伟法官到小商户走访
  “这事儿要是不给解决,我们大伙今天就不走了!”白石山林区基层法院立案大厅里人头攒动,挤满了情绪激动的当事人。

  “大家不要激动,请大家放心,你们的事就是我们法官自己的事,只要是群众的诉求,我们一定会竭尽全力为大家公平合理合法的解决。”说话的人是我院主管民事审判的员额法官陈伟,多年的民事审判经历让他拥有着丰富的与群众沟通的经验。经过他的一番劝解,原本激愤的当事人们渐渐平静了下来,向他袒露了大家来到法院起诉的缘由。

  因受企业改制、职工身份转换和国家在国有林区全面实施禁采禁伐政策影响,林业企业生产力过剩,企业裁员不可避免,2009年以来企业招录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首先成为企业裁员的“马前卒”。大批的林企工人失去了工作,一时间上百件劳动争议诉讼案件如洪水般涌入法院,在平日宁静的白石山小镇中引起了广泛的关注。

  林区固有的生产模式被打破,员工利益分配平衡点随之被打破,各类社会矛盾呈现出多发趋势。大量的纠纷以诉讼的方式涌入法院,给本来审判资源短缺的白石山林区基层法院带来了空前的压力,如果处理不好、不及时,势必将会造成大规模得群体性上访。与此同时,事件的被告方白石山林业局是白石山林区的支柱性产业,林企的发展关系到整个白石山林区的经济发展。面对如此严峻的社会形势,白石山林区基层法院党组一班人没有坐等,而是主动出击,超前思维,寻求对策,认真积极应对社会变革带来的冲击,将审判模式定位在诉前调解的工作上,变被动为主动,有效动员一切社会力量,妥善化解各类社会矛盾。

  陈伟同志作为一名拥有多年民事审判的员额法官,迎难而上,勇担开辟局面的第一人。面对如此困难的挑战,他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不向压力低头,敢于担当勇于面对,确定了诉前调解、重调少判的工作思路,坚决在进入审判程序前将矛盾妥善化解。他会同立案庭和民事审判庭的同志,一同到林业局劳动人事部门了解情况,几经商讨,与林业企业在妥善安置裁员社会保险、经济补偿上达成共识。尔后,他先后5次召集诉讼当事人庭前会议,做当事人的庭前调解工作,讲明利害关系,并承诺诉讼当事人合法权益一定会得到依法保护,打消了诉讼当事人的顾虑,促使法院当庭调解水到渠成。将矛盾消灭解决在诉前,一举扭转了案多人少的被动局面,民事审判工作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好势头。与此同时,他针对该批案件,结合多年审判经验,独创“四诊法”以单位为总和进行归类、共性与个性齐抓,逐个化解案件、批量结案,及时保障当事人的权利、建立回访机制,从根源解决矛盾。通过诉前调解和“四诊法”综合运用,最终,该批进入我院诉讼程序的100余件劳动争议案件全部调解结案。无上访、无信访,切实地解决了民生问题,为企业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得到了林区群众的广泛认可。

  至此,我院对林企和失业林企职工的帮助并没有停止。我院深知只有保持林区经济稳步发展,才能使林区社会长期和谐稳定。为此,我院党组决定由陈伟法官牵头,与白石山林业局下属琵河林场成立了帮扶单位,致力帮助林企待业职工脱贫致富。陈伟法官提出结合当地得天独厚的地理环境,成立养殖合作社,进行菌类种植。起初,待业职工们大多持着观望的态度,既担心合作社不能长久,又没有充足的资金去投入,顾虑重重,不愿意加入合作社。看着好想法迟迟得不到大家的响应,急切的林场相关管理人员再一次找到陈伟寻求解决措施。通过多次的实地考察和入户走访,陈伟法官了解林场职工的顾虑中最重要的两点就是担心自身权益无法得到保障和资金不足。针对这两点问题,陈伟法官首先召集有条件、有意向的林场职工开展法制宣讲会,从法律角度为大家答疑解惑,解释了合作社的合法性,这无疑是为大家吃了一颗定心丸。随着越来越多村们的加入,合作社已初具规模。由于木耳的种植需要一定的前期资金投入,一些想要加入的贫困林场职工因为资金问题无法加入,为此,陈伟法官向合作社负责人建议统一建立木耳发酵车间、菌锅蒸炉等基础设施,无偿为参与者培育菌苗,从而降低林场职工投资成本,让更多的人可以加入合作社,共同致富。基础设施的统一建立,降低了每户种植者近5万元的投资成本,更多经济上存在困难的林场职工得以加入,贫困的林场职工在这里看到了希望。通过两年的不懈努力,木耳种植合作社带领领种植户增收近一千五百万。林场职工的收入增加了,日子过得越来越红火。每每提到陈伟法官,他们嘴里都是止不住的感谢和赞赏。又是一个周末,本应在家休息的他又一次出现在了合作社的办公室里为加入合作社的林场职工讲解法律知识和相关注意事项,陪在他身边的法官助理曾问他:“陈法官,您为了林场职工们能赚点钱,四处奔波筹集资金、规划方案,又在休息时间站在法律视角给他们答疑解惑,您不累吗?”陈伟法官从容一笑,回答道:“能为林区群众办点儿事实心里安然,不觉得累。”

  今年,林区中院提出服务“三抓”,要着力抓好林区法治环境建设,为辖区林业企业和民营企业发展提供精准有力的司法服务,充分发挥法院服务保障经济建设的职能作用。陈伟法官深知,想将“三抓”要求落到实处,必须要牵住影响林区社会发展矛盾的“牛鼻子”,着力解决制约林企发展的潜在隐患。林区棚户区改造工程给林区群众带来了福音,林区群众告别了祖孙几代人几十年居住的“茅草房”和“土坯房”,搬进了宽敞明亮的暖气楼,林区人民群众的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得到了极大地改善。但是,由于林业企业管理不善,导致有上百户群众拖欠棚改楼款上千万元,造成企业资金断流,企业生产经营陷入困境,如果通过诉讼解决问题势必激化矛盾,引起人民群众的群体访或越级访。因此,院党组审时度势确定了抓好诉前调解,将矛盾解决在诉前的工作思路。陈伟法官再一次冲到了调解一线,由他牵头,带领立案庭和民事庭的法官干警对群众拖欠楼房款情况共同到局财务部门进行深入了解,做到了底数清和心中有数。在此基础上,适时的开展了诉前调解工作,经过近10个月的耐心调解工作,共为企业调解挽回欠缴楼款2000余万元,活化了企业资金,有效缓解了林业企业生产经营压力,消除了企业与职工之间的矛盾,为林区社会发展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

  除此之外,陈伟法官还担任我院人民调解组织的培训工作,结合案例有针对性的面对面的进行培训,答疑解惑,交流民事调解艺术和经验,使人民调解员受益匪浅。为了充分调动林区基层调解组织的积极性和工作热情,陈伟法官积极与林业局相关部门沟通,共同建立了人民调解组织表彰激励机制。在局党委的高度配合下,我院召开了两次林区人民调解先进单位表彰大会,有15个先进单位受到了表彰,7各单位作了经验交流,激发了林区基层调解组织的工作热情,人民调解工作步入了良性循环的快车道。通过我院法官们的不懈努力,人民调解组织的业务能力得到了显著的提升,为我院全面做好诉前调解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截至目前,白石山林区林区各人民调解组织在法院指导下调处各类民及纠纷489件,有效营造了了小的纠纷不出场,大的纠纷不出局良好局面,为林区平安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今年下半年,我院响应上级院号召,开展“四走进”活动,送法进企业。我院由院长亲自带领法官及法官助理到琵河林场辖区进行了法律宣讲活动。在林场职工们热烈的掌声下,陈伟法官以诙谐幽默的开场很快的吸引了大家的注意力,他将“尊法、知法、懂法、守法”的大道理与职工们的日常工作相结合,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的表述使原本晦涩生硬的法条变得不再难以理解,宣讲会现场的气氛很快被调动起来。在随后的法律咨询环节中,职工们踊跃提问、积极参与,整个宣讲活动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得到了林业局领导及林场职工的充分肯定。

  “抓环境、抓项目、抓落实”是今年全省的重点工作。服务法治环境建设是法院工作重中之重。林企是林区经济支柱,陈伟法官充分发挥法官审判调解职能作用,主动为企业精准服务,为林业企业解难题,为困难职工想出路。陈伟法官用他的实际行动践行林区公平正义法治环境的守护者的光荣职责。
责任编辑:杨志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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