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源林区基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典国结合林区法院审判工作实际和辖区特点,以服务“三抓”为己任,切实把“三抓”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带领全院法官干警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司法能动作用,努力为辖区社会提供精准服务,积极主动地为林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法治环境,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开展精准服务,助力企业健康发展
为更好地为辖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刘典国院长带领法官多次深入到辖区三岔子、湾沟两个林业局以及林业局的基层单位进行走访、座谈、调研,了解各企业的司法需求和林区法院和林区内企业诉调对接工作的现状和需求点、以及因林区禁伐、改革引发或可能引发的涉及稳定的问题现状和趋势等情况;了解林业企业和民营企业与外界产生纠纷、与内部员工产生纠纷、员工之间产生纠纷的现状和林区毁林开垦、非法侵占和破坏森林资源,以及污染环境、非法猎杀野生动物、乱采滥挖矿产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的现状和预防打击办法,在此基础上,制定实施了《江源林区基层法院为辖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法治环境实施办法》。他带领全院法官干警积极主动地为辖区企业答疑解惑,指导企业依法经营、依法护林、弥补漏洞、正当维权。他还分别与两个林业局的副局长组成工作小组,分别包保了两个林业局的两个林场的护林防火和森林管护工作。
刘典国院长带领法官干警积极主动为辖区提供精准法律咨询服务,今年春天,他带领行政审判庭庭长到湾沟林业局,以《涉林案件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为题,为湾沟林业局70多名机关和基层单位干部进行了宣讲,受到了的企业的欢迎和称赞。为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竭力营造林区社会良好的法治环境,今年2月,刘典国院长深入到湾沟林区,带领法庭5名法官干警到四平林场开展“送法进林场”活动,在林场会议室,他和法官们向林场干部群众系统全面地讲解和演示了网上立案、网上咨询、网上查询等相关法院诉讼知识;就林场近几年发生的关于劳动争议、林地沟系承包、邻里关系纠纷等常见民事纠纷,进行以案讲法,还向广大群众宣讲了近期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增强了林场职工家属懂法、守法、用法、维权意识,他还和林场管理人员就如何规范企业用工行为进行了深入探讨和交流,受到当地干部群众的欢迎和好评。11月,他带领法官分别到辖区内三岔子、湾沟两个林业局开展“送法进企业”法律知识宣讲活动,以“职务犯罪构成和刑罚”为题,分别为两个林业局中层以上干部和林政执法人员进行了讲解,受到了企业领导的欢迎。今年8月初,他带领法官干警深入到辖区内白山市十四中学,与校领导探讨加强“法校”对接有效途径,了解学校司法需求,安排一名干警为新入学的高中学生进行了为期一周的军训,并结合案例为同学们宣讲了有关校园法律知识和自我保护等方面常识,受到学校领导和师生们的欢迎。
今年,他和他的法官团队已为辖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20余次,为企业审查林业沟系承包合同100余份,弥补合同瑕疵与漏洞10余个。他还就在案件审理中发现的林业企业经营管理上存在共性的问题和漏洞及时发出司法建议,帮助企业规范经营管理。今年夏天,刘典国院长针对辖区两个林业局人民调解组织不健全,没有开展人民调解工作的实际状况,积极协调江源区司法局批准三岔子、湾沟两个林业局建立人民调解组织26个,选任人民调解员101位,还协调两个林业局分别设立了人民调解组织专门的办公场所,他主持编写了人民调解员常用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汇编资料并赠送给人民调解员人手一份,他带领民事、立案法官利用一上午时间对选任的人民调解员进行了业务知识培训,增强了人民调解员职业素养,对更好地畅通纠纷解决渠道,建设规范有序的诉调对接平台和平安、法治林区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开展毁林犯罪“复绿补种”,助力绿水青山常在
为贯彻习总书记提出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刘典国院长带领刑事审判法官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关于刑事毁林案件开展“复绿补种”的要求,对于毁林犯罪情节轻微、符合“复绿补种”条件,被告人同意进行“复绿补种”的,积极创造条件,依法组织被告人和受损林业局有关部门进行调解,逐一主持双方签订“复绿补种协议”加以确认,对复绿工作所形成的材料,逐案制作成卷宗,单独归档保存,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结止今年11月底,成功促成33件案件中的37名被告人同林业局签订“复绿补种协议”37份,目前,已实际履行“复绿补种协议”29份。已协调三岔子、湾沟两个林业局,划出确定七处复绿基地,补种林地面积285.1亩,补种红松等各类经济林苗木14025株,剩余8份协议,因判决生效时已错过补种季节,经本院确认,已将履行补种协议内容的期限限定在2018年4月。
为保质、保量的完成“复绿补种”工作,刘典国院长带领有关人员在深入林区进行调研的基础上,建议林业局指派有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补种现场指导、监督。补种工作结束后,他又多次带领案件承办法官和相关林业技术人员、林地经营管理人员到各复绿补种基地查看补种履行情况,及时解决遇到的困难,及时交流推广“复绿补种”工作中探索出来的好方法。通过落实“复绿补种”工作,强化了非监禁服刑人员的改造效果,既惩罚了犯罪,又确保了青山常在。
为有效地保护森林资源,今年6月5日“世界环境日”当天,刘典国院长带领法官来到辖区三岔子林业局那尔轰林场,开展了主题为“关注生态司法,共护绿水青山”的法治宣传活动。向过往群众发放印有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方面的指示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运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关于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犯罪的法律法规以及推进刑事案件“复绿补种”方面相关知识的宣传单500余份,普及了林区百姓“爱林、护林、管林”的法律知识,最大限度地保护了辖区森林资源安全,当晚,吉林电视台新闻联播对法治宣传活动进行了报道。
抓好审判改革等项工作,助力“三抓”工作落到实处
为把服务“三抓”工作落到实处,为辖区提供稳定的社会环境和最佳司法服务,今年,刘典国院长带领法官干警从制度建设入手,不断探索完善落实司法改革各项责任制,有力地打击了犯罪、及时化解了社会矛盾,促进了社会稳定。他带领党组一班人,在兼顾12名员额法官专业特长,调整确定了各合议庭员额法官配置,设立了刑事、民事行政、立案执行三个专业法官会议,制定了专业法官会议议事规则的基础上,讨论制定试行了《审判(执行)团队建设方案》、《关于加强立案、审判与执行工作协调配合的规定》,确保了审判质量和效率。案件正确率、审结率、执结率等各项审判指标均在较高态势上运行,在省高院1至11月每次通报的各项审判工作数据中,各项指标在林区、铁路法院中排名一直靠前。
为全面提升辖区刑事司法水平,提高解决今后刑事司法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能力,探索新经验、新做法,坚持严格执法、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刑事诉讼基本原则,他倡议并组织召开了三岔子、湾沟两个林业局、江源林区基层法院、江源林区检察院、三岔子森林公安局、湾沟森林公安局有关领导参加的传达学习贯彻《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具体实施办法(试行)》联席会,他对“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背景和意义”进行了深入的讲解,组织与会人员共同学习了《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具体实施办法(试行)》,为推动了辖区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顺利实施,为有力打击刑事犯罪,确保平安、和谐的林区社会环境奠定了基础。
为创造辖区良好的经济秩序经济环境,刘典国院长狠抓案件执行工作。今年,他主持讨论建立了江源林区基层法院与公安机关配合的“执行工作快速查询信息共享协作机制”,完成了执行公开全部信息数据的录入,加大了对执行实施案件和执行审查案件的办理力度,在他和执行法官干警的努力下,江源林区基层法院案件执行工作已走上良性循环的轨道,实现的“无执行当事人上访”,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和干预执行的情况基本得到遏制;人民法院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的情形基本消除;无财产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标准和实体把握不严、恢复执行等配套机制应用不畅的问题基本解决;有财产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基本执行完毕等“四个基本”工作目标。较好地完成了上级法院规定的执行工作三升即“裁判自动履行率、实际执行率、执行标的到位率”和四降即“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比率、执行异议和执行监督的撤诉率、执行申诉率、执行人员违法违纪率”的工作要求。为有效解决执行难,兑现法律义务,今年,他亲自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开展了“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和“清理终本案件攻坚”专项活动,对建院以来终本案件进行排查,对符合恢复执行的20件案件全部恢复执行并已全部执结。他充分发挥信息化在执行工作中的作用,今年春天,经过精心设计,精心施工,36.8平方米的执行指挥中心正式建成启用,实现了执行工作四级联网,形成了下上一体,内外联动,规范高效的执行工作新格局。目前,他带领执行法官干警已提前全面完成了上级法院制定的两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目标。
刘典国院长重视智慧法院建设应用,促进了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全业务网络办理、全流程依法公开、全方位智能服务”工作的开展。他积极运作,在湾沟法庭开通了全省法院第一家音频视频会议系统。为适应电子化、智慧化法院建设要求,今年,在他的指挥安排下,升级、更新了科技法庭设备,三个审判法庭已全部建成数字化法庭;改造建成了执行网络查控系统;新装10台计算机,改造建成了一个现代化的培训教室;为每名法官干警配备了台式计算机和便携式计算机、移动终端平板电脑、多功能U盘;各部门都配备了传真打印复印一体机、彩色打印机、碎纸机、高拍仪,为审判一线法官干警配备了执法记录仪和便携式打印机,实现了全院电子签章同步应用。在今年上半年省法院通报的数据中,我院智审1.0排名林区基层法院第一位,网上立案、电子送达、证据交换、审诉辩、网上阅卷、云会议等电子法院应用的各项指标不仅比去年同期有大幅提高,而且全部排在全省基层法院前列,其中,云会议次数排在全省基层法院第一位。
“立足本职,服务“三抓”,营造林区良好的法治环境,是江源林区基层法院义不容辞的职责”,刘典国是这样说的,更是这样做的。如今,刘典国院长正带领全院法官干警扎扎实实本岗位、从每一件案件每一件事情做起,努力把每一项工作做好,努力为林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