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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林区中级法院关于开展“基础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7-12-20 11:03:14 打印 字号: | |
  2015年,是长春林区中级法院各项工作全面启动的第一年,也是决定林区两级法院改制以后能否实现平稳推进、确保各项工作科学健康发展的关键之年。为了不断提升基础建设工作水平,根据长春林区法院院长工作会议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结合林区两级法院工作实际,中院决定开展“基础建设年”活动。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从思想到行动上完全按照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标准从严要求,把“判案不出错、审案不超时、法官不出事”作为基本要求,把“筑牢基础”作为着眼点,把司法办案更加公正、保障服务更加有力、法院管理更加规范、队伍素质更加过硬、基层基础更加牢固、群众评价更加满意作为努力方向,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深化司法改革,推进司法公开,确保廉洁司法,促进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重点工作任务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加强基础建设是实现公正司法的重要保障,亦是法院工作永恒的主题。多年来的林业司法体制改革使林区法院的各项基础建设与地方法院产生了相当大的差距。因此,长春林区法院要从打好基础开始,扎实抓好各项基础建设。

  (一)加强班子建设,提升队伍的凝聚力。两级法院班子要坚定不移地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进一步提升法院队伍的整体凝聚力;班子成员要有大局意识,一切思维要围绕法院整体素质的提升考虑问题。

  (二)加强司法作风建设,牢固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思想。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各项制度和措施,把学习、教育、监督、问责常态化。逐渐把作风建设的养成做为每名干警的心中常态。继续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加强法院党建工作,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中院机关党委要切实承担起党建工作的组织实施责任,带领各支部和基层法院的党总支开展好各项教育活动,努力实现“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的工作目标。领导好团组织的工作,加强对年轻同志的培养。

  (四)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提升干警的业务素质。要将政治、业务学习制度化、常态化。要以岗位适应、能力提升为重点,坚持实体法和程序法并重,激励干警学习的主动性。要因人而异制定切实可行的培养目标和个性化培养计划。增强社会责任意识,积极主动做好信访工作。

  (五)加强文化建设,提升林区法院全体干警的思想和精神素养。打造和培育具有长春林区法院自身特点的文化氛围,促进审判工作的健康发展。

  (六)加强宣传调研能力建设,提升宣传调研工作水平。以宣传调研队伍建设和建立完善宣传调研工作机制为重点,以强化培训和措施落实为保障,提高宣传调研工作水平。

  (七)加强后勤保障建设,提升法院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打好基础、服务大局,努力实现法院办公、审判正规化。

  (八)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审判管理能力。一是积极争取省法院和其他各方的支持,以实用为原则,加强办公、办案系统的信息化建设;高度重视信息安全,坚决防止发生失、泄密事件。二是扎实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第一季度实现应该上网的文书全部上网,第三季度实现应该公开的信息全部网上公开。

  (九)加强司法警察队伍建设,提升安全保障能力。拿出精力、舍出财力,改善人员结构、装备建设水平,促进司法警察队伍实现规范化、半军事化。强化值庭、押解、看管、安检、警卫、应对处置突发事件等方面培训。开展对警风警纪、执行规范等情况巡查,不断改进工作。

  三、具体工作措施 

  (一)班子建设

  1、提升领导干部能力水平。完善和落实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不断增强领导干部抓大事、议大事、谋大局的能力。强化战略思维、创新思维、辩证思维、底线思维,努力增强两级法院领导干部破解实践难题的能力和水平。

  2、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健全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着力解决发扬民主不够、正确集中不够、开展批评不够、严肃纪律不够等问题,增强领导班子整体合力。严格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落实重大决策报告制度。

  3、加强自身业务建设。着力提升自身知识结构和专业水平,带头参与案件的审理,带头办案,以适应司法改革后的工作需要。年内院级领导至少亲自办理并主持庭审一件案件。

  4、注重培养后备干部。要着力培养有潜力有前途的优秀中青年干部,加强考核,列入日程,从严教育,从严监督,使班子建设后继有人,形成梯队。

  负责人:赵东巍、姜福友、孟东华、孙国忠

  责任部门:政治部、纪检监察、机关党委

  时限要求:年度内完成,并长期坚持。

  (二)作风建设

  1、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将严明政治纪律放在首位,保证两级法院党组和党员干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廉洁司法教育,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强化“事前预警、事中监控、事后查究”的监督防线;严格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既要追究违法违纪者本人的责任,也要追究相关领导的管理责任。

  负责人:孟东华

  责任部门:监察室

  时限要求:及时完成,坚持常抓不懈。

  2、筑牢干警拒腐防变思想防线。认真组织干警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纪律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增强廉洁司法公正司法的自觉性;开展理想信念、革命传统教育和法官职业道德、社会伦理教育,引导干警自觉加强党性修养;深入学习邹碧华和翟树全、王宝胜等优秀法官的事迹,传播弘扬正能量;通过身边的违纪违法案例,教育干警做遵纪守法的典范。

  负责人:姜福友、孟东华

  责任部门:政治部、机关党委、监察室

  时限要求:坚持常抓不懈。

  3、解决群众反应强烈的突出问题。强化内部管理,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切实解决纪律不严、令行不止,内部管理松懈等问题;完善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完善防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制度,以“零容忍”坚决整治“六难三案”问题。

  负责人:孟东华

  责任部门:监察室

  时限要求:坚持常抓不懈。

  4、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按照形势和任务的要求健全纪检监察部门的机构设置,配齐配强纪检监察部门力量,配备必要的办案装备;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管理,教育纪检监察干部坚持忠诚履职、依法履职,树立忠诚可靠、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良好形象。对工作不力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责;对于违纪违法的,要严肃处理。

  负责人:孟东华

  责任部门:监察室

  时限要求:2015年底前完成,坚持常抓不懈。

  (三)党建工作。

  1、完善党建工作格局。建立健全“党组负总责、政治部门加强指导、机关党委组织实施、党支部具体落实”的党建工作责任制;组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回头看”,努力实现“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的工作目标。

  2、强化机关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注重提高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干部履职能力,落实“三会一课”、党员党性定期分析、民主评议制度,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完成本部门各项任务中的协助和监督作用。

  3、推进党建工作创新。创新方式载体,不断增强党建工作吸引力和实效性;建立党员联系服务群众机制,积极开展党员示范岗、责任区、志愿服务、承诺践诺等活动;健全党内关怀帮扶机制,走访慰问困难党员群众;建立健全两级法院共青团组织,为青年干警搭建成长平台,开展好团的组织活动。

  负责人:姜福友

  责任部门:政治部、机关党委

  时限要求:2015年8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四)司法能力建设

  1、加强队伍素质建设。积极推进“人才强院”工作,制定审判实务培训规划,适时开展立案、刑事、民事、行政、执行的业务培训和法官助理、书记员的技能培训,提升能力素质,年内组织1至2次业务考试,考试成绩在内网公布;各庭室开展本级及下级对口庭室的庭审观摩和评庭活动,开展裁判文书、卷宗装订、庭审记录专项评比活动;支持骨干法官参加上级法院举办的各类培训,并注重加强参加培训人员的再传授工作,促使干警业务知识结构得到及时更新,促进能力全面提升。

  2、加强骨干人才培养。注重高层次法律人才培养工作,要在学习与实践的基础上,在每个业务岗位培养出一名审判业务突出的骨干和带头人。

  3、解决法官断层问题。做好人员的招录补员工作,着力解决两级法院缺员断层问题;要抓好新招录干警的培训和培养,建立和落实“一对一”传帮带制度,使他们尽早成为骨干力量。

  4、坚持从优待警。坚持以人为本,为干警工作、学习和成长进步创造有利条件,营造良好氛围,提高干警职业尊荣感;健全激励机制,做好表彰奖励工作;深入了解干部情况,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帮助解决干部特别是青年干部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上的实际困难。认真做好老干部工作。

  负责人:赵东巍、姜福友、孟东华、孙国忠

  主要责任部门:政治部、机关党委、各业务部门

  时限要求: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完成。

  (五)文化建设

  1、开展主题征文活动。开展以“提素质,树形象”为主题的征文活动,中院及各基层法院至少报送3篇,文体不限。时限结止9月末。对征文活动中评选出来好的文章,编发专刊予以印发。

  2、开展职业道德教育。认真组织学习《法官职业道德准则》、《法官行为规范》、《人民法院审判制服着装管理办法》、《人民法院文明用语基本规范》。强化干警对法律的忠诚和对公平正义的信仰和追求,强化司法的规范意识,加深干警对群众的感情和服务意识,提升干警的职业道德素养。学习过程要有笔记,有心得。学习内容纳入业务考试范围。

  3、开展司法礼仪培训。8月份聘请专家搞一次司法礼仪专题讲座,围绕仪容仪表、言行举止进行授课,通过培训使干警能够准确把握文明与粗俗、庄重与傲慢、热情与卑微的尺度和界限,摒弃“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衙门作风。

  4、创办内部学习刊物。通过创办林区法院内部刊物《长春林区审判》(暂定名),为干警提供理论探讨、实务研讨、信息沟通、学习交流的园地。积极参与省法院举办的民事审判法律适用方法读书会活动。

  5、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参观审判法庭、观摩庭审、介绍讲解审判流程等,最大限度地争取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林区法院工作的了解和支持,增强法院司法审判的社会透明度。

  6、开展撰写“法官寄语”活动。在婚姻家庭、邻里纠纷及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倡导试行一审裁判文书附“法官寄语”,即:根据案件具体情形努力找准原、被告双方的感情共鸣点,在庭审结束后,对当事人进行耐心细致的帮助和劝导,增加了法律的人性化色彩,提高工作的说服力。二审法官对一审裁判作出“法官评语”,即:对一审裁判文书的对与错、褒和贬、情和理进行辨法析理的剖析,强化对下指导,体现法官的亲切和素养。

  7、开展文体活动。拟于9至10月举办林区两级法院首届乒乓球赛或其他被广泛接受的运动赛事,丰富干警文体生活,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负责人: 姜福友

  主要责任部门: 政治部、机关党委、研究室

  时限要求:年内完成,常抓不懈。

  (六)宣传调研能力建设

  1、加强宣传调研队伍建设。把责任心强、有扎实的文字功底的同志配备到宣传调研岗位。建立宣传网络,加强舆情监控和应对工作。加强人力物力配备,满足宣传调研工作需要。举办一次宣传调研人员培训班。

  2、落实奖励机制。对宣传调研成果突出的个人,在晋职晋级、立功受奖等方面优先考虑,提高宣传调研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3、集中开展宣传活动。利用“宪法宣传日”和两级法院组建日期间集中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宣传内容要结合正在开展的重大活动、大案要案审判、依法强制执行等,邀请媒体参加,加大宣传效果,推进司法公开,提升法院司法公信力。

  负责人: 姜福友

  主要责任部门: 政治部、办公室、研究室

  时限要求:年内完成,坚持常抓不懈。

  (七)业务建设

  1、加强刑事审判工作。紧紧围绕林区平安建设和社会稳定的目标,突出打击重点,依法严厉打击危害林区安全和严重暴力犯罪,切实增强林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坚决打击严重破坏森林资源的犯罪,切实保护国家森林资源。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协作,严把事实关、证据关、适用法律关,确保司法公正。要不断延伸审判职能,抓好以案讲法和刑事教育工作,打防并重,标本兼治,弘扬法治,教育群众,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强化刑事审判在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中职能作用。

  负责人:孙国忠

  主要责任部门:刑事审判庭

  时限要求: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完成。

  2、加强民商事审判工作。认真研究林区案件的不同特点和规律,从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市场正常交易秩序的角度加强民商事审判工作,依法妥善审理各相关领域的案件,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继续坚持调解优先,案结事了的原则,将调解贯穿民事审判的全过程,有效化解各种社会矛盾。加大巡回审判力度,减轻当事人诉讼成本。加强对派出法庭的工作指导,充分发挥派出法庭前沿作用。探索利用民事审判职能支持林地清收工作。

  负责人:姜福友

  主要责任部门:民事审判庭

  时限要求: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完成。

  3、加强行政审判工作。规范庭审程序,统一庭审笔录制作模块,4月末整理好一审庭审笔录制作模块并下发;提高审判业务水平,加强对下指导工作;建立基层法院案件信息上报中院备案制度,及时了解辖区行政案件的具体情况,加强风险防范。

  负责人:孟东华

  主要责任部门:行政审判庭

  时限要求: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完成。

  4、加强执行工作。把最大限度实现裁判结果作为执行工作的终极目标,提高裁判的权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信用惩戒的作用、完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加大曝光范围和力度、限制高消费等措施,依法惩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违法犯罪行为。要加大对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工作力度,不断创新执行措施,努力实现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进一步解决执行难问题。

  负责人:孙国忠

  主要责任部门:执行处

  时限要求: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完成。

  5、加强立案和信访稳控工作。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完善各类窗口的功能以及工作流程和服务规范。有条件的法院要建设诉讼服务中心,实现信访接待、导诉服务、立案及诉讼收费、实施司法救助、诉前调解和立案调解、案件查询等便民利民服务的职能,方便当事人诉讼,提升司法效率。深刻理解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保障当事人诉权的重大意义,统一思想,在实际操作中严格按照上级法院的具体规定开展立案工作,继续做好立案前释明分流工作。

  两级法院“一把手”要把信访人的息访稳控工作牢牢抓在手上,分管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研究每一个细节,积极建言献策,及时落实息访稳控措施;与信访案件相关的庭长、各程序的承办人要增强敏感意识,发现苗头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并报告院领导。实行新访责任倒查机制,对因司法作风、司法能力而出现新访的坚决追究责任。

  负责人:孙国忠

  主要责任部门:立案庭

  时限要求: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完成。

  6、加强审判监督和审判管理工作。

  不断完善审判监督制度和工作机制,注重研判审判工作中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科学合理的意见建议和解决问题的办法措施。开展案件质量评查讲评活动和发改案件评析会,促进案件质量效率提升。开展裁判文书评比、卷宗装订评比、庭审笔录评比活动。充分发挥上级法院的审级监督作用,发挥审判委员会和院、庭长的监督作用,努力提高审判监督工作水平,提升司法公信力。把提升两级院审判管理意识和能力作为重中之重来抓,上半年重在明确各层级审判管理工作的职责,并掌握审判管理基本要求,年底前必须全面实现两级院审判管理水平明显提升。

  负责人:孟东华

  主要责任部门:审判管理办公室

  时限要求: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完成每一步工作。

  (八)后勤保障建设

  1、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按规章办事、用制度管理。规范财务制度、规范各种报销审批手续,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建立印章管理制度,印章由专人管理、用章文书需登记。建立以效率、安全为核心的车辆集中管理、统一调派使用制度。建立电子档案,确保诉讼卷宗、文件、财会凭证等档案归档及时、准确、无误。落实保密措施、加强保密监督管理。

  2、打好基础、服务大局。积极推动进入财政预算工作,统一安排办公设备购置、维修、管理,办公用品及服装发放及时到位。做好文件的收发、传阅、卷宗、法律文书的邮寄工作,书籍、报纸、书刊的订购由专人管理,建立阅览室。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搞好登记造册工作。组织安排好各项会议。

  3、协助基层院对现有办公用房进行改造。积极协调,争取外援,解决基层法院资金不足,技术落后等难题,早日完成办公、审判用房改造工作,实现办公区、审判区的隔离,使基层法院办公、审判正规化。

  (九)信息化建设。

  1、视频会议系统建设。努力建设长春林区两级法院视频会议系统专线,争取在10月末投入使用。

  2、三大应用系统建设。三大应用系统包括审判管理系统、公文流转系统、三公开系统。

  (1)审判管理系统要实现对每一起案件从立案、审理、结案、评查、执行、归档、统计等各个环节都在网上运行,全过程监督、全方位管理。

  (2)充分利用公文流转系统推行“网上办公”,实现各种材料的起草、签发、印制和政务信息以及下发通知、安排任务全部在网上运作、公布,全面实现办公无纸化,降低办公成本。

  (3)努力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实现各类信息一次录入、多种用途、资源共享,既方便公众和当事人查询,又最大限度地减少审判人员的工作负担。

  3、建设长春林区法院网站。着手建设长春林区法院内、外网站的各项准备工作,力争上半年建成长春林区两级法院互联网网站(或网页)。努力按照省高院的部署建成两级院局域网。

  4、积极组织两级法院干警应用软件培训。年内将组织1至2次三大应用系统集中培训。同时针对林区法院刚组建、人员年龄差别大等因素,相应采取部门培训、单独培训、分散自学相结合的方法组织培训,确保每名干警都能达到应知应会水平。

  负责人:姜福友

  责任部门:政治部、机关党委、技术处

  时限要求:根据资金保证情况努力推进,力争年底前完成各项任务。

  (十)司法警察建设

  1、编发行为规范手册。4月份编辑制定《司法警察行为规范手册》(暂定名)并认真组织学习,使每名司法警察入脑入心、自觉遵守,促使两级法院司法警察队伍尽快实现规范化、半军事化的管理水平。

  2.开展技能培训。7月份,对两级法院司法警察从值庭、押解、看管、安检、警卫、应对处置突发事件等方面进行技能培训。

  3.加强设施和装备建设。利用全年时间,健全必要的警用器械和安保设施,为司法警察依法履行安全保障任务奠定物质基础。

  负责人:姜福友、孙国忠

  责任部门:政治部、办公室、法警支队

  时限要求:根据实际努力推进。

  四、组织领导和要求

  成立“基础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组长:赵东巍,副组长:姜福友、孟东华、孙国忠,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组成;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姜福友(兼),副主任:朴三贤。政治部、机关党委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

   “基础建设年”活动,是长春林区法院院长工作会议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作出的重要部署,既是完成全年工作任务的重要抓手,也是决定林区两级法院改制后各项工作实现平稳推进必经阶段,更是促进日后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关键环节。两级法院的领导和全体干警必须高度重视,精心设计,树立全员参与,没有旁观者的理念,确保活动取得实效。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消除形式主义和应付思想。二要领导带头,强化责任,突出领导干部的示范引领作用。三要联系实际,开拓创新,切实保证活动的质量。四要勇于创新,摒弃畏难情绪,坚持求真务实的原则要求。五要注重实效,推动工作,确保林区法院各项工作科学健康发展。

活动中,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调度,适时督导,整体推进。中院各部门和各基层法院可根据本方案的总体要求,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制定内容具体、便于操作的实施细则或工作方案。活动结束后,各部门要逐项查验,全面总结,形成书面报告报送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编辑:杨志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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