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领导干部履行工作职责及廉政情况的管理和监督,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规定,按照省法院的相关部署。12月26日上午,长春林区中级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由中院处级领导干部对2017年度工作进行述责述廉,接受评议。中院党组成员、副处级领导及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赵东巍主持。
会上,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姜福友,党组成员、副院长孟东华、姜玉先及副处级领导干部王勇、谭柏林各自从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履行管党治党职责、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执行廉洁纪律等几个方面进行了述责述廉。党组书记、院长赵东巍对每名领导干部述责述廉情况进行了认真深刻的评析,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并进行了总结发言。
赵东巍同志指出,与会发言的各位领导干部能够高度重视,按照要求对照相关规定对一年的工作进行了系统的梳理,向大家报告的同时也接受了检验和监督。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无论什么级别的领导干部都必须接受监督,不管多高级别的领导干部都不同程度的存在缺点和不足,有待于在今后的工作中改进和提高。各分管领导及部门中层干部,应当加强对部门干警的日常监督管理,掌握其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状况,要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摒弃老好人思想,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抓好班子,带好队伍,抓早抓小,防患于未然。
赵东巍同志强调,要以此次会议为契机,认真进行自我反省,与各位领导干部相比查找自身存在哪些问题,与工作职责对照认清存在哪些差距。在谋划新年工作开局之时,各级领导干部尤其要认真思考责任意识、履职尽责、自我要求、规矩意识、率先垂范、对下属的约束都是否到位。遵循没有先进的思想不会做出先进的工作这个铁律,在总结2017年工作和思考新一度工作的过程当中把今天的会议精神贯彻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