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林区中级法院为全面推进林区法院司法警察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升司法警察实战能力和警务保障水平,积极响应省法院号召,多措并举,开展创建执法行为规范化、警务管理精细化、服务审判创新化的“三化”警队活动。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创建“三化”警队活动领导小组,由主管院长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事宜。
强化思想认识。组织全体司法警察认真学习省法院文件精神,同时对开展这项活动进行总动员,让每一名司法警察都转变观念、明确任务、形成共识,使之全身心投入到创建“三化”警队活动中来。
完善管理机制。两级法院根据长春林区法院警务工作实际,制定关于开展创建“三化”警队活动的实施方案,明确开展活动的指导思想、组织领导、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工作要求,确保活动能够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