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长春林区中级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专题贯彻落实4月9日省高院决胜“用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对长春林区两级法院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作出部署,会议由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赵东巍主持,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各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上传达了省法院寇昉院长的重要讲话精神及省高院《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方案》,成立了以党组书记、院长赵东巍同志为组长的解决执行难攻坚领导小组,并研究通过了《吉林省长春林区中级法院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方案》。
党组书记、院长赵东巍同志强调,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正确理解和认识周强院长在全国人民面前作出的“用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庄严承诺,全面贯彻落实省法院攻坚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切实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要落实组织领导责任,全面落实院领导分片包干责任制。中院领导按分工进行分片包干,包片领导要及时成立督导小组对负责法院进行督导检查,切实把问题解决到位;二是要不断加强和完善执行指挥中心功能作用,确保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院领导要按规定轮流到执行指挥中心坐镇担任指挥长,督导执行工作任务的落实,切实做到及时调度、及时督导、及时约谈,切实发挥指挥中心职能作用;三是要树立全院一盘棋的思想,加强立、审、执协调配合,切实提高执行工作效率。立案和审判部门要根据制度规定加强对执行工作的支持,把执行困难解决在立案、审判阶段;四是要全面实现信息化流程管理,坚决杜绝线下办案、线上补录。要推进信息化与执行工作的深度融合,用信息化技术和大数据支持,对系统节点进行监管,严格把控案件流程,力争执行工作快速、准确、高效完成;五是要建立完善执行指挥中心组织架构,科学合理的配齐配强执行队伍,规范工作流程,通过定岗、定人、定责,确保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高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