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长春林区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东巍一行前往抚松林区基层法院,详细了解基层法院各项工作的开展,重点调研督导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推进落实情况,抚松林区基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闫莉等陪同调研。
赵东巍院长听取了抚松林区基层法院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推进落实情况。抚松林区基层法院按照省高院、长春林区中院的安排部署,按照新的第三方评估标准,对本院的执行案件进行自查,从规范执行、阳光执行、执行保障、执行质效等四个方面详细汇报了本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开展情况,并决心在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关键之年、攻坚之年,进一步强化执行管理,加大执行力度,切实解决好“执行乱”和“执行难”问题,实现“四个基本”工作目标措施和“三升四降”工作要求,依法办理各类执行案件,进一步完善网络执行查控体系,不断提升案件执结率和执行到位率。
赵东巍院长充分肯定了抚松林区基层法院执行工作取得的成绩,并对下一步的执行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转变理念,深化认识,要充分认识到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是当前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要不打折扣地贯彻上级指示精神,严格按照要求,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二是梳理问题,对症下药。要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工作要求,结合第三方评估要求,查找短板,补齐不足,高标准严要求做好做细执行工作。三是上下联动,强化落实。要实现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转,依托执行指挥系统,强化三级法院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的执行管理体系。四是加强宣传,提炼重点,要紧紧围绕法院执行工作重点、难点、热点,找准执行工作的宣传点,加强宣传工作,赢得社会和群众的支持,对抗拒执行的失信被执行人形成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