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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探索 创新机制 长春林区法院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掷地有声
  发布时间:2018-05-11 08:54:57 打印 字号: | |
  长春林区两级法院为进一步拓展诉讼服务中心职能,整合矛盾纠纷化解资源,创新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充分发挥律师在社会矛盾化解中的作用,积极总结推广,共建法律援助律师值班室,开启律师驻林区法促进纠纷化解的新时代。

  红石林区基层法院

  本着“便民、利民、亲民、惠民”的宗旨,红石林区基层法院与桦甸市司法局合作共建,率先在林区法院探索建立基层律师值班制度,法律援助值班室于2017年5月 4日在正式挂牌成立。值班室位于诉讼服务中心旁,设施齐全,由桦甸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安排政治坚定、责任心强、业务能力突出的律师轮流值班。为当事人提供免费法律咨询、进行诉讼事务引导、依法参与诉前调解、提供刑案法律援助。此项举措极大方便了林区居民,满足群众的法律需求,缓解法院压力,为林区地区积极有序推进落实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江源林区基层法院

  湾沟法庭地理位置偏远,为进一步满足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需求,更好地回应人民群众多元化解决纠纷的司法需求和司法改革获得感,结合辖区案件特点,积极推进律师值班制度,在法庭诉讼服务中心设立律师工作室。派驻律师值班,免费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近亲属解答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因家庭经济困难或其他法定情形没有聘请律师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向法律援助工作室申请法律援助,方便当事人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湾沟法庭注重律师对案件繁简分流和选择诉讼程序的意见,积极推动驻庭律师参与调解、化解纠纷的能动性,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长春林区中级法院

  依托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积极落实法律援助工作的新要求,利用审判区一楼设立的律师工作室,由北京君泽君律师事务所长春分所派驻业务能力较强、具有较强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的法律援助律师轮流值班,为来中院提出诉求的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指引、协助符合条件的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参与法律援助案件诉前调解工作等。
责任编辑:杨志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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