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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调对接工作中的实践与探索
作者:江源林区基层法院 陈易滢  发布时间:2018-08-22 09:13:52 打印 字号: | |

    湾沟林区基层法院成立于上世纪80年代,随着林区法院的体制改革,湾沟林区法院于2014年并到江源林区法院,并组建了湾沟法庭。湾沟法庭现有员额法官1名、法官助理2名、司法警察兼书记员1名、司法警察1名。司法管辖区面积8.9万公顷,有湾沟林业局及林业局基层单位12个,街道社区2个,民营企业5个,现常驻人口约1.5万人。随着林区棚改,辖区内人口将增加到2.5万人。前几年湾沟法院受理民商事案件在20-30件之间。法庭组建后,2015年受理民商事案件49件,2016年1-9月受理民商事案件30件。近两年来,社会纠纷大幅度涌现,湾沟法庭为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做好司法服务,有力地化解矛盾纠纷,促进林区社会和谐稳定,摸索建立社会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方面进行了有益的实践探索。
    一、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探索建立“诉调对接”机制
   “诉调对接”机制是矛盾纠纷调处中的诉讼方式与非诉讼方式相衔接的机制,具体说通过当地林业局党委支持、以社区构建平台,由行政调解组织、人民调解组织、行业调解组织参与,与司法审判有机结合,互补短板,增强优势,发挥司法威权和调解机制自愿意志作用,从以多元化方式解决社会矛盾纠纷。湾沟法庭先从建立诉讼服务中心、社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平台到构建党委、社区和各组织的共识,逐步稳妥地推进“诉调对接”机制的建立。2016年年初,湾沟法庭改造办公场所时,建立了诉讼服务中心,并以此为依托,建立了“诉调对接”工作机制。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诉调对接”工作。法庭将网上立案功能延伸到社区,在社区建立调解工作室,构建了社区多元化纠纷解决平台。法庭为平台派驻了一名法官助理负责“诉调对接”调解工作的指导,与社区调解员、社区民警人员同一地点办公,发挥人民调解组织和公安警务室对家庭邻里纠纷的调处能力,满足群众对纠纷处理方式的多元需求。6月底,在法庭召开了由院里组织湾沟林业局政法办、湾沟森林公安局驻社区民警、湾沟镇长林社区、富林社区相关人员参加的“诉调对接”工作座谈会,各方对“诉调对接”工作衔接、解决矛盾纠纷方法等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并表示积极参与以法院主导的“诉调对接”工作,将完善常态化的工作规范形成合力,最大限度化解矛盾,让“诉调对接”工作在湾沟林区生根发芽。
    二、加大工作力度,探索实行诉调对接工作运行模式
   “诉调对接”是一项社会工程,是双向流动的模式,一方面诉讼中的案件可以通过“诉调对接”平台,委托或委派各调解组织进行调解;一方面对于经各调解组织调解成功的案件通过“诉调对接”平台进行司法确认。这就是发挥司法的权威和引导作用,发挥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社会减压器作用。湾沟法庭在总结借鉴以往人民调解工作经验,探索制定了具体运行方法。
   (一)审查各调解组织的调解协议,依法确认
    在当地林业党委支持,加强与人民调解、行业调解组织的衔接配合和与基层组织沟通协调,并组建工会调解组织、劳动人事调解组织、工伤保险调解组织,对这些组织调解成功的案件,通过“诉调对接”平台及时受理,依法快速确认调解协议效力。
   (二)符合条件的案件,依法委托、委派调解。
    当事人到法庭诉讼后,没有立案前,可以委派调解,对于凡是符合调解条件的案件,征求当事人意见,同意接受调解的,填写同意诉前调解确认书,由法庭将起诉状等其他材料及法官针对案件调解形成调解指导意见,连同诉前调解委托书送往调解机构,调解达成协议后,可申请法庭司法确。对于审理中的案件,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的,可以委托调解,达成协议的,出具调解书。
   (三)各调解组织在平台中,合力化解纠纷
    完善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解决机制的有效运行,对企业或社区发现的矛盾纠纷,法官与社区调解人员主动上门进行调解,并对不同的对象采取不同的调解方式,有单位的,我们邀请单位领导、同事等一同参加调解,无单位的,我们邀请亲朋好友、邻居等参加调解。
   (四)“诉调对接”平台的信息化建设
    湾沟法庭与社区调解员、社区民警之间建立“诉调对接”工作微信群,邀请人民陪审员、廉政监督员加入,在群里探讨调解工作的相关知识和方法,转发相关“诉调对接”的规定,并在第一时间掌握矛盾信息,便于有效解决纠纷。
   (五)立案受理是纠纷最有一道屏障
    湾沟法庭依托诉讼服务中心与社区建立“诉调对接”窗口,对社区转来需要司法确认和调解不成的案件,开设绿色通道,做到快立、快审、快结,最大限度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利。
    三、建立并实行“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初见成效
    湾沟法庭“诉调对接”工作基本形成辖区全覆盖的态势及格局,并以取得初步成效。
    一是与社区建立“诉调对接”窗口,为当事人解决纠纷提供便利,能在社区解决的纠纷就地解决,从6月份起,法庭共委托社区调解案件5件,调解成功4件,未成功1件。
    二是“诉调对接”接“地气”,百姓容易接受,更能及时有效化解基层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例如:今年6月,富林社区居民王某因菜地地界问题与邻居严某发生纠纷,被严某打伤住院12天,花销医疗费5000余元,经派出所调解,严某只同意赔偿2000元,王某来院提起诉讼,经征得双方同意后交由社区进行调解,在法庭委托社区,并邀请双方邻居共同组织调解下,双方达成严某赔偿王某6500元的协议,并当场给付。受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三是通过“诉调对接”非诉方式解决矛盾纠纷,不仅有效地化解了纷争,减少了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而且减少了法庭和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促进了审判效率的提升。今年1至8月,湾沟法庭案件审结率达到了87.5%,调撤率达到了75%,案件正确率达到了100%。

责任编辑:宣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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