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长春林区中级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姜玉先及刑事审判庭、法警支队、研究室、执行二处、审监庭、宣教处全体成员再次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的精神,并对吉林省委书记巴音朝鲁、省长景俊海作出批示及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胡家福讲话进行集中学习。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各地、各部门要统一思想认识、提升政治站位,切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会后,姜玉先同志强调,刑事审判庭要按照上级指示精神,结合长春林区两级法院机构和辖区实际,制定具体落实意见,成立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压实责任,确保党中央关于扫黑除恶的各项决策部署在长春林区两级法院得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要坚持严格公正司法,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和制度,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不断提高专项斗争的法治化水平,既确保黑恶势力犯罪分子受到严惩,又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