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院各部门、各林区基层法院: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和省法院有关要求,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系统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群众;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经研究,成立长春林区中级法院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赵东巍 党委书记、院长
副组长:姜玉先 党委委员、副院长
成 员:邢兆巍 研究室主任
王洪涛 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邱 鹏 法警支队副支队长
梁 飞 宣教处副处长
邵 汀 执行二处副处长
陈凤影 审判监督庭负责人
李艳辉 监察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刑事审判庭,姜玉先同志兼办公室主任,办公室组成人员为王洪涛、蒲素、赵书楠负责扫黑除恶具体工作。
领导小组联络员:李洪基。
联系电话:0431-88556372,88556169,88556367(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