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部署安排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推进林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纵深发展,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实现国家长治久安,我院特设“扫黑除恶”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到“扫黑除恶”斗争中来,积极揭发、检举黑恶势力犯罪线索。我院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并将举报线索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处理。
(一)电话举报:吉林省长春林区中级法院“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电话0431-88556169.
(二)信件举报:邮寄至长春市经开区珠海路1117号吉林省长春林区中级法院“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李洪基(收)。
吉林省长春林区中级法院
2018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