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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林区中级法院圆满完成机关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
作者:刘慕韩  发布时间:2019-04-03 15:23:55 打印 字号: | |
  • 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姜福友主持会议
  • 全体党员进行举手表决
  • 全体党员进行无记名投票
  4月2日,长春林区中级法院召开中共吉林省长春林区中级法院机关全体党员大会,对中共吉林省长春林区中级法院机关委员会进行换届选举。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姜福友主持会议,机关全体党员参加大会。

   会上,经过全体党员举手表决,一致通过了《机关党委会委员选举办法》、监票人、计票人名单和新一届机关党委委员候选人名单。换届选举实行差额选举,对候选人进行无记名投票,选举过程规范、严谨、公正、有序,与会党员符合规定人数,每位党员都在现场都投出了自己庄严神圣的一票。通过现场计票,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中共吉林省长春林区中级法院机关委员会。
责任编辑:宣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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