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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林区中级法院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贯彻落实“加强管理年”活动
  发布时间:2019-04-18 15:10:57 打印 字号: | |
  4月16日长春林区中级法院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会议组织学习了《全省法院“加强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和省高院徐家新院长关于“加强管理年”活动重要讲话精神。院领导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各部门负责人针对本部门工作实际,按照“查问题、拉清单、建台账”的要求汇报了本部门进行的第一轮查摆情况,讲明了当前阶段自身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拉好问题清单并建立台账。

   赵东巍强调,长春林区两级法院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按照“一年抓重点、两年再深化、三年促提升”的工作思路,为期三年,通过持久发力、久久为功,确保在长春林区两级法院在“加强管理年”活动中取得实实在在地成效。

   赵东巍要求,贯彻落实“加强管理年”活动,重点从四个方面组织实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起党组负总责、院长亲自抓的组织领导体系,切实强化对“加强管理年”活动的统筹谋划、协调调度、督促落实,确保有重点、有步骤、有秩序地推进各项管理任务落实。二是坚持全员参与,两级法院每个部门,每名干警都要把自己摆进去,都要深刻查摆和整改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形成人人重视管理,人人参与管理的浓厚氛围。三是狠抓工作落实。要紧密结合法院管理工作实际,紧盯管理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精准发力,精准施策。四是搞好统筹协调,两级法院要统筹处理好活动开展与业务工作的关系,特别是要注重搞好结合,把开展“加强管理年”活动与推动实现吉林法院高质量发展有机结合起来,与巩固干部作风大整顿和集中教育“两项活动”结合起来,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与法院日常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做到相互融合、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赵东巍指出,加强管理是实现司法公正的必然要求,必须实现全面工作管理,必须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必须结合自身实际,检验工作实效,必须明确目的,解决问题。
责任编辑:宣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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