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法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服务“三抓”工作的部署要求,长春林区中级法院把服务“三抓”工作作为今年的重点任务,把加强法治环境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领导,将服务“三抓”工作内容纳入到两级法院绩效考核当中,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
开展调研明确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三抓”工作部署,着力抓好长春林区法治环境建设,为辖区国有林业企业和民营企业发展提供精准有力的司法服务。长春林区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东巍深入各林区基层法院,与各林业局、林场和林业企业召开座谈会,就长春林区两级法院如何为长春林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法治环境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结合各林业局和林业企业目前存在的问题以及长春林区法院今年工作重点,中院制定下发了《关于集中开展“服务林区经济发展,为企业破难解忧”主题实践活动的方案》,通过积极调查研究、思想疏导、矛盾纠纷调处,为企业破解困境提供有效帮助,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权威的法治环境。
严厉打击涉林犯罪
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严厉打击毁林开垦、非法侵占和破坏森林资源,以及污染环境、非法猎杀野生动物、乱采滥挖矿产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及时制裁侵害林农权益的不法行为,加强林地保护和管理,有效保护森林资源。加强生态资源审判工作,不断延伸拓展司法职能,着力推进长春林区“复绿补种”工作机制,主动融入辖区生态文明建设。依法打击严重损害重点项目建设、阻挠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犯罪活动,严惩发生在经济建设中重点项目周边的盗窃、寻衅滋事等破坏治安秩序犯罪,以及合同诈骗等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严厉打击破坏企业公平竞争、危害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依法惩治贪污贿赂和渎职犯罪,加大惩处挪用、诈骗、侵占林区重点建设项目资金犯罪的打击力度,保护国有资产和各类投资主体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优化重点项目建设环境。
着力破解执行难的问题
从有利于林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采取各类执行手段,加大执行力度,既保障执行依法进行,又兼顾林业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确保执行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在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时,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切实维护林业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进一步落实“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建立被执行人失信档案公示平台,敦促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义务,大力引导诚实守信的社会风尚。
涉企诉讼快审快结
对涉及林区企业的案件审理开辟“绿色通道”,依法做到快立、快审、快结、快执,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贯彻落实好小额诉讼速裁机制,全面推进办案提速、质量提级。根据企业的申请,依法快速采取诉前保全等积极措施,确保案件审结后顺利执行。切实增强主动服务意识,强化对局、企在经营中重大事项的法律风险评估。在企业进行重大经营行为前,对合同拟定、权利义务确定等各个方面对企业进行指导,促使企业规避经营风险,保证企业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与林业企业建立不稳定因素预防联动工作机制,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采取对接协调会、企业联系点制度等形式,主动深入企业了解存在的突出矛盾和实际困难,帮助企业研究解决对策。
加强培训深入普法
广泛收集各林业局及林业企业当前存在的、需要林区法院解决的问题和困难,研究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思路。主动协助林业执法部门完善制度措施,对企业存在或发生的普遍性的问题,积极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促进相关单位或部门完善制度、加强管理和改进工作。加大对林区国有和民营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的工作力度,为从业人员进行法律培训,提高企业职工的法律水平、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鼓励企业积极通过运用法律武器保护合法利益,防止企业财产流失,保证林区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营造林区良好的企业经营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