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上午,长春林区中级法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扩大)会,会议由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赵东巍主持,中院副处级以上领导参会,各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上,分别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四次集体学习和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等内容,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姜福友同志作中心发言,各部门负责人代表结合实际进行了交流发言。
赵东巍院长在总结发言时指出,纪念五四运动,就是要教育我们当今的共产党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更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不断修正错误,保持党自身的清廉纯洁,更要放眼世界。要坚定政治信仰,坚持深学悟透党的科学理论。要深入学习和研究总书记两个讲话和中共中央加强政治建设的意见,从历史和现实、理论和实践的不同层面加深理解,将其统筹协调理解,从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统一的高度理解,才能有助于我们在审判实践中科学把握。
赵东巍院长强调,通过这次学习,我们应该更加坚定政治信仰,结合省高院当前开展的“加强管理年”活动和即将在全党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不断提高自身能力。一是不断学习,深入研究党的理论和党章党规,从思想上纪律上保持定力,坚定信仰,坚持原则,自觉维护党的统一,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是要不断提升工作能力,深化法学理论转化实践的能力。要树立强化审判案件是解决社会矛盾、稳定社会的途径,解决问题是审判工作目标这样的一种思想理念,并将其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三是要强化形象意识,把法官形象和党员形象统一起来。要区分清楚独立行使审判权与司法独立的本质区别,党的宗旨是为人民服务,党领导下的司法事业同样需要人民的认可,案件质效是审判机关获得人民认可的核心,要向质效要公信,向公信要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