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以来,长春林区中级法院以提升审判质量为重点,在不断增强法官化解矛盾纠纷能力的同时,强化制度,落实责任,多措并举做好案件服判息诉工作,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中院以规范化为导向,健全法官会议和审判委员会制度,切实发挥审判委员会和法官会议统一法律适用、为合议庭提供法律咨询的功能,避免出现类案不同判等现象,进一步提升案件质量,促进当事人服判息诉。同时,中院要求,对申诉、上诉案件当事人,基层法院主要负责人、分管院级领导、庭长、案件承办人要进行最后释明,共同接待当事人,积极做好释法明理工作,解开当事人的疑虑,降低当事人对案件结果的不合理预期,增强裁判的可接受性,努力降低上诉率、申诉率。
2019年上半年,长春林区两级法院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为95.33%,高于省法院设定的基础比率7.33个百分点,排名位居全省法院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