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上午,长春林区中级法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扩大)会,会议由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赵东巍主持召开,中院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参会,各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上,首先由中院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厉彦祥同志传达学习了省法院7月31日召开的主题教育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精神。随后,赵东巍同志传达学习习近平反腐话语、习近平总书记在内蒙古考察并调研指导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并领学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李屹松同志领学了中办印发的《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工作程序规定(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同时对会后的自学内容进行安排部署。
赵东巍指出,自六月初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来,长春林区中级法院扎实推进主题教育各项工作,始终按照“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体要求,坚持统筹推进四项重点措施,切实抓好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和整改落实,取得了一定成效。
赵东巍强调,两级法院要认真贯彻落实省法院“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第三次调度会议精神,深入学习领会所学内容的深刻内涵,在今后的主题教育学习中要做好“四个保证”,即保证全员参加学习,确保不落一人;保证学习内容,以上级规定内容为主,并结合好实际增加内容;保证学习时间,每天都要抽出时间进行学习研讨;保证学习效果,深入联系工作实际,确保学习入脑入心。同时,要深刻理解领会中央开展主题教育的目的和意义,把主题教育的成效体现在队伍形象、廉洁自律、审判质效、解决问题的提升上,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和上级法院要求开展好中院主题教育,并做好对下指导。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李屹松同志和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厉彦祥同志作交流发言,列席的部门负责人代表也发表了各自心得体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