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长春林区中级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新进展,7月29日,长春林区中级法院召开关于落实省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改方案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学习《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讨论研究长春林区两级法院关于落实省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改方案的工作方向和工作要点,并对下一步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部署。
会上,赵东巍院长代表班子进行对照检查,各领导班子成员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就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及落实整改方案进行了对照检查,针对查找的问题与不足,研究提出整改措施。会议由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赵东巍同志主持召开,中院党组成员和扫黑除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参会。
赵东巍强调,长春林区法院要提高政治站位,找准差距,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一是要保持高度敏感性。在案件审理和执行过程中,注意发现和排查黑恶势力和保护伞的线索,切实负好责任,积极主动作为,同时做好对下指导工作。二是要做好“一案三查 ”工作。以线索核查为重点,完成案件筛查工作,同时要对新受理的案件进行随案随查。三是要做好统筹协调。中院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积极协调,各成员单位积极配合,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