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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林区中级法院召开 “利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 专题党组(扩大)会议
  发布时间:2019-08-29 16:38:11 打印 字号: | |


8月28日下午,吉林省长春林区中院召开“利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专题党组会议,会议由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赵东巍主持召开,中院班子成员和副处级以上领导参会。


会上,中院党组班子成员全体再次深入学习了《徐家新在全省法院警示教育大会上的讲话》并研究通过了《长春林区中级法院利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情况推进方案》,随后,各党组成员就“四风”问题和党风廉政建设进行了表态发言,纷纷表示要坚决杜绝流毒影响,防治四风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赵东巍院长在总结讲话时指出,利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对林区法院十分必要,各位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坚决肃清流毒影响,要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不要心存侥幸,要守住人情关,严守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做到严在经常,管在平时。


赵东巍院长强调,要深入学习徐家新院长的讲话精神,各部门要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加强管理年”活动要求,按部就班照计划进行学习,全体法官干警要以反面典型为镜鉴,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切实在培树理想信念、提高党性修养、筑牢思想道德防线、促进公正廉洁司法方面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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