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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林区中级法院召开两级法院执行工作调度会议建立执行重点工作通报机制
  发布时间:2019-08-24 16:40:48 打印 字号: | |

8月22日下午,长春林区中级法院召开两级法院执行工作调度会议,建立执行重点工作定期通报机制。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杜宏权主持会议,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赵东巍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首先由各基层院汇报了旧存未结执行案件和新收超过三个月未结执行案件的进展情况,随后,中院下发了《吉林省长春林区中级法院执行重点工作定期通报制度》,通报了2019年1月至8月中旬两级院执行质效指标情况,并就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方向,同时就省法院即将开展的“秋猎”专项执行行动和“执行工作宣传月”活动提前谋划部署,作出了具体要求。

赵东巍在总结讲话时指出,在过去的“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过程中,执行工作法律法规不断完善,执行手段和惩戒措施发展迅猛,社会各界对法院执行工作的配合力度不断加强,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满意度不断提高。在这个大背景下,执行干警务必认识到执行工作是关系到法院审判权威、司法权威、司法公信力的一项重要工作,要时刻保持警惕,决不能松懈,要不断深入探索执行工作新思路、新方法。

赵东巍要求,执行干警要有强烈的责任感、荣誉感以及细致的工作作风。一是要抓住执行关键指标,在实事求是的前提下,动态调整工作重点;二是要高度重视每一件案件,坚决避免因个案处理不当而影响整体工作质效;三是要进一步完善立、审、执协调配合工作机制;四是要运用好财产保全制度,提高工作效果,使当事人在胜诉案件中有获得感;五是要加大惩戒力度,对符合失信、拒执等情形的人员坚决适用惩戒措施,以震慑被执行人;六是要严格规范执行行为,提高敏感意识,坚决避免执行信访案件发生;七是要做好宣传工作,各院平时要注意素材的积累,可重点对树立法院良好工作形象方面、对打击拒执人员方面,对加强释法明理工作方面开展宣传;八是要加强执行工作领导,各院一把手要高度重视执行工作,要负总责,主管院领导也要切实担负起责任,同时要进一步完善问责机制。

赵东巍强调,执行干警要廉洁自律,远离各种诱惑,各院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制度,既要抓好工作,又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两级法院要建立规范的执行工作流程,在各个环节注意留痕,在工作中互相监督,坚决避免出现违法违纪问题。

会议以视频方式召开,中院执行局全体干警在中院主会场参会,各基层法院院长、主管执行副院长和全体执行干警在各院分会场参会。



 
责任编辑:宣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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