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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长春林区中级法院“规范司法行为、转变司法作风”公众线索举报方式
  发布时间:2019-11-01 15:33:22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和省法院“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部署要求,推进长春林区两级法院干警更佳牢固树立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着力纠正司法行为、司法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我院特设“规范司法行为、转变司法作风”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积极揭发、检举长春林区两级法院在司法行为、司法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我院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并将举报线索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处理。

 (一)电话举报:吉林省长春林区中级法院“规范司法行为、转变司法作风”举报电话0431-88556768

 (二)信件举报:邮寄至长春市经开区珠海路1117号吉林省长春林区中级法院监察室,陈纪源(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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