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长春林区中级法院召开专题党组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实施方案》。长春林区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东巍主持会议。
会议认为,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是在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之际,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全会提出的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要求,对下一阶段的法院工作指明了方向,划出了重点。
会议强调,长春林区两级法院党组要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及省法院有关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有关要求,迅速掀起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热潮;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的政治任务抓好抓实;要在思想上深刻认识到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一项关乎全局、着眼长远的战略;要在行动上主动担当,努力践行人民法院“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的目标要求。
会议决定,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长春林区法院高质量发展,在组织全院干警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全院干警大会集中学习、各党支部集中学习的基础上,近期拟举办专题培训、开展专题研讨,并就如何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开展专项调研。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实施方案》。《方案》立足长春林区两级法院工作实际,分别从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坚持和完善繁荣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制度、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坚持和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8个层面将活动部署落实到具体职能部门。会议要求,全体干警要根据自身工作实际进一步深度解读并全面领会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实质,使每名干警入脑入心;各职能部门要严格按照方案抓好学习贯彻,推动四中全会精神落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