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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疫情”,案情需要“热情” 不忘“初心”,创新彰显“贴心”
  发布时间:2020-02-20 11:24:57 打印 字号: | |

为贯彻落实省高院党组会议关于为依法防控疫情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相关精神,把维护群众健康安全放在首位,坚持司法为民,为群众提供“非接触式”服务,长春林区中级法院司辅办灵活调整办案方式,依托智慧法院建设成果,通过微信互动直播的方式为基层法院相关案件当事人提供网上选取鉴定机构服务,同时也为信息化建设与司法技术辅助工作深度融合提供新思路。


在省内新冠肺炎疫情仍然严峻的情况下,为保证司法辅助工作有序进行,保证当事人合法权益和人身安全受到保护,长春林区中级法院创新方式方法,于2020年2月20日为当事人开展了一场特殊的选取鉴定机构服务。与以往当事人现场选取的方式不同,此次选取鉴定机构的方式是采取视频直播的方式进行。

长春林区中级法院司辅办接到白石山林区基层法院移送的司法鉴定案件后紧密安排工作,经与四名案件当事人电话沟通,有两名当事人同意采取视频直播方式选取鉴定机构,另外两名当事人明确表示不参与选取机构的过程。随后与两名同意参与的当事人展开视频连线,全程直播选取过程,主要采取在吉林法院对外委托信息平台随机选取的方式进行。为确保选取机构过程公正公开,中院监察室负责同志全程监督。整个选取过程规范有序、公开透明,确保了当事人的知情权、选择权的行使,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责任编辑:宣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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