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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时审判不缺席  院长带头办案解民忧
  发布时间:2020-04-12 16:14:39 打印 字号: | |

自疫情防控阻击战打响以来,长春林区中级法院始终坚持疫情防控和审判工作“两手抓、两促进”,同时,为深入落实司法体制改革要求,推进院、庭长办案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近日,长春林区中级法院由党组书记、院长赵东巍担任审判长,开庭审理了一起定作合同纠纷的上诉案件。 

该案系抚松县某某家具有限责任公司与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某某家具有限责任公司对定作合同纠纷案一审判决不服,故向长春林区中级法院提起上诉,双方委托诉讼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

为保障双方当事人权益得到及时、有效维护,在确保防控安全的前提下开展了此次庭审。开庭前,长春林区中院充分做好疫情期间的防护工作,对审判法庭及设备进行全面消毒,参加庭审的人员均采取必要的防疫措施;赵东巍院长与合议庭法官认真研究分析案情,制定出详细的庭审提纲;庭审中,合议庭精准把握庭审节奏,核对当事人基本情况、法庭调查,根据争议焦点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举证、质证,保证当事人充分发表各自意见,整个庭审过程程序规范、秩序井然。

院长亲自办案,充分发挥了院领导司法能力与司法经验的优势,不仅是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的要求,更是在坚持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工作“两手抓,两促进”工作中,切实提高长春林区两级级法院全体员额法官办案能力所作的生动示范引领,促进审判执行工作更加公正开展和高效。 

 
责任编辑:宣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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