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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长春林区中级法院召开专题党组(扩大)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作者:陈纪源  发布时间:2020-04-21 11:32:53 打印 字号: | |

4月20日上午,吉林省长春林区中级法院召开专题党组(扩大)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赵东巍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十九届中纪委四次全会公报精神、4月17日全省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同时传达了《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对落实“三个规定”进行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实施方案》等文件,并对相关工作开展进行了研究部署。

赵东巍指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决定着法院工作的本质和方向,决定着法院事业的前途命运。全体干警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明确思路,同时,各支部要坚持党的领导,突出党组织在此项工作中的核心作用,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基层党建具体举措,压实基层党组织在抓党建促审判过程中具体责任。

赵东巍要求,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加强领导,层层落实。中院党组、纪检组要承担起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一把手负总责,党组成员切实承担起“一岗双责”的责任;机关党委、监察室等有关职能部门要一丝不漏、不折不扣地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各支部做好统筹部署,将学习活动、监督作用与各业务部门的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要注重学习成果的转化,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我们最终要以干警的精神面貌和工作质效的提升来检验各项学习教育的效果。

赵东巍强调,全体干警要充分认识到开展“三个规定”专项整治活动、“两个坚持”专项教育、“以案三释”警示教育活动“三项活动”,既是党中央对政治机关加强建设的硬性要求,也是关心支持政法机关长远发展的具体举措。各责任部门要严肃认真、紧密配合、迅速行动,有效开展“三项活动”。以更高的政治高度认真领会精神实质,按照省法院要求开展好各项工作,做好动员部署、分工落实等工作。

会议讨论通过了关于中院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并对下一阶段的工作进行了部署。

中院院领导、各支部书记及监察室、机关党委全体工作人员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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