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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林区中级法院开展知识产权普法宣传活动
作者:杨志远  发布时间:2020-04-25 14:38:29 打印 字号: | |

什么是知识产权?商标、专利、版权怎样区分?什么行为属于侵权行为?遇到侵权行为应该怎样做?4月24日,长春林区中级法院民事审判庭法官们走进长春市摩天活力城商场,为商户经营者和购物群众带来了“知识产权不容侵犯,诚信吉林从我做起”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中,法官们为商户经营者和购物群众发放了精心制作的宣传手册,手册简明扼要的对什么是知识产权,商标、专利、版权怎样区分,什么行为属于侵权行为,遇到侵权行为应该怎样做等问题作出解答,并针对疫情期间企业复工复产所产生的相关法律问题作出耐心解答

“以前觉得自己可能用不到知识产权相关的知识,就没有过多地关注。今天听了讲解,觉得很有必要,也很有用。”一位购物群众在听了法官们的讲解后说到,知识产权是对大家智慧结晶的保护,关系着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应当得到大家的重视。

此次普法宣传活动共计发放宣传资料92份,接受商户经营者咨询30余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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