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上午,吉林省长春林区中级法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0年度第三次集体(扩大)学习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解放思想等重要论述以及习近平于5月6日、8日主持召开的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和党外人士座谈会精神,同时深入学习了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并对《省法院“解放思想再深入、全面振兴新突破”教育实践活动推进落实方案》进行传达学习,对教育实践活动进行进一步研究部署,再次深入学习了有关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三个规定”等有关内容。会上,执行局局长闫莉和中层干部代表结合学习内容作交流发言。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姜福友同志受党组书记、院长赵东巍同志委托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要继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解放思想等重要论述精神,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和人民群众新期待,必须以自我革新的勇气和胸怀,一切从林区法院工作实际出发,既大胆探索又脚踏实地。在立足本职的创新创造中不断积累经验、取得成果,让两级法院工作始终充满创造活力,不断打开创新局面。
会议要求,要深入贯彻落实《省法院“解放思想再深入、全面振兴新突破”教育实践活动推进落实方案》的具体要求,各部门、各支部要严格按照《方案》中对活动的具体安排,从集中学习研讨、深入调研建言、营造宣传氛围三个方面,全面梳理、主动认领相关活动任务,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会议强调,领导干部、法官干警要带头遵守宪法法律,维护司法权威,坚决执行“三个规定”。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监察力度,防止本院内部人员干预办案,确保公正廉洁司法,真正将“三个规定”落实到位。
会议要求,要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抓好《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的学习贯彻,增强“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不折不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断提高履职尽责本领,努力提高战胜各种风险挑战能力,继续深化巩固“加强管理年”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成果,全面改善法官干警精神面貌和作风状况。
会议强调,当前吉林市一些地区又出现聚集性疫情,境外疫情扩散蔓延势头并没有得到有效遏制,新冠肺炎疫情还有很大不确定性,防控措施切不可松懈。全体法官干警要继续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举措,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毫不懈怠抓好各项防疫工作。
中院各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