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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长春林区中级法院
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勤员额人员
吉林省长春林区中级法院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勤员额人员公告
吉林省长春林区中级法院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勤员额人员公告
作者:长春林区中级法院  发布时间:2020-06-09 16:47:30 打印 字号: | |

根据《吉林省长春林区中级法院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勤员额人员工作方案》等有关规定,结合中院机关工作实际需要,经院党组研究决定,定于2020年 6 月组织进行吉林省长春林区中级法院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勤员额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方式和职位

(一)方式

采取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方式进行。

(二)职位

本次中院机关计划招录1人,为司机岗位。

二、岗位要求及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

4.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其他条件。

(二)岗位要求

1.热爱本职工作,具有中华人民共国机动车驾驶证A1及以上资格,5年以上实际驾龄;

2.限男性;

3.年龄在50周岁以下;

4.模范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无重大交通事故记录;

5.具有长春本市户籍或居住证。

(三)下列人员不得聘用为工勤员额人员:

1.曾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受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5.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6.其他原因不适合在法院工作的。

三、薪酬待遇

录用人员薪酬待遇标准按我省相关文件政策执行。

四、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方法

按公布方案、组织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和组织考察、党组讨论决定、公示和办理用工手续的程序进行。

(二)步骤和时间安排

1.发布公告(6月9日—6月11日)

在吉林省长春林区中级法院外网网站发布招考公告,公布招考信息。        

2.组织现场报名(6月11日)

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2020年6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报名地点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珠海路1117号。

报名联系电话:0431-88556555

3.资格审查(6月11日)

报名者现场报名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6个月内彩色免冠小二寸照片5张。现场填写报名表(附照片)一式二份;

4)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每位报考者所填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录用资格。

4.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面试试相结合方式进行

1)面试

面试成绩须达到及格线以上,面试采取100分制,及格线为60分。

考试时间、地点及方式另行通知。

2)路试

路试由考生驾驶规定车型,按照既定路线行驶,考官当场打分方式进行。

考试时间、路线另行通知。

3)总成绩核算

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50%+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

5. 组织考察和体检

1)考察

试结束后,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一同确定为考察人选,并根据考察、体检结果择优确定。如考察人选不符合职位要求,依次递补。考察主要了解被考察人选德、能、勤、绩、廉等情况,侧重考察其政治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如被考察人选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通知被考察人选本人,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6.党组研究确定拟招录人选

中院召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拟招聘人选。

7.公示和办理用工手续

对经党组研究确定拟招录人选进行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用工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经查证属实的,取消录用资格,并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上述时间安排可以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适当提前或顺延。 

五、组织领导

长春林区中级法院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在中院党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政治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相关政策由政治部负责解释。

 

                                      吉林省长春林区中级法院

        2020年6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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