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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长春林区中级法院员额法官接受集体廉政教育谈话
作者:李艳辉  发布时间:2020-06-18 10:03:30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高院“三项活动”的部署要求,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构建更加健康的政治生态,6月16日下午,吉林省长春林区中级法院召开廉政教育谈话会议,中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李屹松对中院全体员额法官进行了集体约谈。

会上,李屹松同志再次传达学习了“三个规定”相关精神,他指出,开展“三个规定”专项整治活动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听取最高法院党组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是贯彻中央防止干预过问案件“三个规定”和落实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的重要举措。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重大意义,珍惜荣誉,严于律己,强化纪律规矩意识,扎实完成各项审判工作任务。

李屹松要求要意识到“三个规定”是防止领导干部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干预司法活动的“防火墙”和违反规定过问案件的“高压线”。此次整治活动是最高院、省法院实践对领导干部监督原则和规定行之有效的具体设计和安排,是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的重要制度保障,对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落实司法责任制、防止司法腐败、确保案件公正审理具有重要作用。

李屹松强调,要做到忠诚坚定、公正司法、高效办案、清正廉洁、一心为民、严守纪律、敬业奉献和加强修养,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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