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长春林区中级法院现在开庭!”7月17日上午9时,随着审判长敲响法槌,宣布开庭,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曹某某故意杀人一案,身穿防护服,佩戴手套、鞋套、口罩的被告人曹某某走入法庭,这是吉林省长春林区中级法院在严格做好疫情防控措施和安全保障的前提下,首次将在押被告人提押出所进行开庭审理,敲响了该院自疫情防控以来刑事一审案件现场庭审第一槌。
自“新冠”疫情发生以来,法院的刑事审判工作面临着“提审难”、“开庭难”的共同难题。长春林区中级法院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案件审理。为确保公平正义不打折、不迟到,积极探索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通过“云上法庭”开庭审理案件。但是该起一审刑事案件,案情重大复杂,不宜线上开庭,现场开庭审理确有必要。
为确保疫情防控万无一失和庭审活动的顺利进行,长春林区中级法院积极谋划、周密部署、科学安排,研究制定了详细的庭审保障和防疫方案,积极与吉林省人民检察院长春林区分院、吉林省森林公安局沟通联系,就被告人提押、隔离等事宜进行协调。开庭前,组织与庭审工作相关人员召开会议,告知辩护人、公诉人等出庭人员相关注意事项。为被告人购置隔离防护服、手套、口罩等防疫物资。庭审前,对审判庭、囚车、羁押室、羁押通道进行全面消毒,安排专人对公诉人、辩护人及旁听人员等进行体温检测、检验健康码并进行身份登记。被告人在提押出所到还押期间,全程穿戴防护服,全程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还押时联系疾控中心工作人员来到法院为被告人现场做核酸检测。本次庭审活动安全有序进行,整个过程既保证了法院审判的公开透明,也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人身安全,切实做到了刑事审判和疫情防控两不误。
随着新冠肺炎疫情逐步得到控制,长春林区中级中院将继续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秉承“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理念,坚持疫情防控不松懈、刑事审判不停步,在严格做好防控措施和安全保障的前提下,逐步有序恢复刑事现场庭审工作,扎实履行刑事审判职责,依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高效有序的开展好疫情期间刑事审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