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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长春林区中级法院开展加强人民法庭安全保卫工作督导检查
  发布时间:2020-07-31 10:37:41 打印 字号: | |

为贯彻落实省法院下发《关于切实加强人民法院法庭安全保卫工作的紧急通知》的要求。7月30日,长春林区中院副调研员刘云蛟同志带领中院法警支队组成督导组,深入弯沟法庭进行警务工作安全检查。

在警务安全督导检查中,督导组对办公区、审判区、安检通道以及安检装备进行了重点检查,同时详细了解安检系统、电子监控设施、安检人员的履职情况及警务装备使用情况,并分别提出改进意见。随后刘云蛟一行来到弯沟森林公安局,与相关领导对加强法院联防联动,协调公安机关,在人民法庭主要出口安装治安监控等一系列安全措施进行细致洽谈。

督导组要求,要一如既往地做好警务保障工作,严格按照《人民法院安全检查规则》履行工作职责,加强对安保人员的管理,遇到情况确保及时妥善处置。

督导组强调,法院机关安保工作是审判工作正常进行的重要保障,一定要落实好安保工作和责任,确保法院机关安全。审判执行活动频繁,警务保障任务更加繁重,一是要严格落实相关安保预案,规范开展安保工作;二是要加强业务培训,防止产生懈怠心理;三是要增强风险意识,夯实责任基础。四建立健全与公安的联防联动机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强化联合处突演练,及时有效处理各类突发事件,为审判执行工作提供强有力的警务保障。


 
责任编辑:宣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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