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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林区中级法院召开会议 传达省法院“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推进会会议精神
  发布时间:2020-08-01 09:30:55 打印 字号: | |

7月30日,长春林区中级法院召开会议,传达省法院 “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推进会暨“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总结表彰大会会议精神,会议由中院执行局局长闫莉主持,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赵东巍出席会议并讲话,中院全体干警参会。

会上,闫莉总结汇报了2020年上半年执行工作情况,宣读了《长春林区中级法院关于加强立案、审判与执行工作协调配合的规定(试行)》,并就如何落实规定提出要求,赵东巍院长听取汇报后发表重要讲话。

赵东巍指出,法院执行工作是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最后环节,肩负着维护胜诉一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使命。在中央和上级法院的正确领导下,我们如期实现了“基本解决执行难”阶段性目标,正朝着“切实解决执行难”的目标不断迈进。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要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引起重视:一是执行案件收案数不降反升。从扩大管辖范围后数据看,如期实现年初省法院提出全年收案数同比下降5%的目标存在一定压力。二是过分追求效率指标,导致结案质量指标提升困难。虽然部分效率指标排名靠前,但一些体现案件质量的指标却排名靠后,显现出“重效率、轻质量”的弊端,存在恢复执行案件量上升及执行案件总量上升的隐患。三是执行规范化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个别法官在办理执行案件过程中没有在执行规范化与灵活性之间取得平衡,还一定程度上存在重实体轻程序、公开透明度低、办案拖沓等问题。

赵东巍还对两级法院下一阶段执行工作作出安排部署,提出具体要求:

 一是加强立案、审判与执行工作协调配合。要形成部门联动的多方协调机制,院内各职能部门要担当尽责、协调配合,畅通质效指标、管理指标综合评定渠道,有效提升执行工作整体水平。

二是用足必要的执行措施,进一步提升规范化水平。要注意把握办案节奏,努力实现收结案良性循环,加大首次执行案件的工作力度,包括财产查控、财产处置的力度,准确、审慎适用各项执行强制措施,体现执行强制力与维护社会经济运行相统一的工作思路。优化办案方式,确保案件办理效果,进一步提升执行办案规范化水平。

三是严格落实上级法院相关要求,严把案件质量关。要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规范近期执行工作相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指定执行等执行案件立案、结案、统计和考核工作的通知》等要求规范办案,严把案件质量关。

四是继续加强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能力建设。要落实执行指挥中心集约办理执行事务性工作和执行案件流程节点管理工作要求,细化分工和职责,形成精细化管理工作模式。提升应用案件流程管理系统管理执行案件各节点、应用指挥中心综合管理平台监督管理执行工作、应用质效分析系统发现各项指标反映问题和短板的能力。切实研究解决执行工作在管理上存在的难点与不足,推动实现长春林区两级法院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

五是建立健全执行工作与政府职能部门长效联动机制。要加强联动执行过程中协助部门的支持力度,解决“联而不动,动而乏力”的问题,形成执行案件各司其职、通力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提升执行工作效率。健全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实现法院执行查控系统与政府职能部门之间网络对接,形成多领域、全覆盖的网络化、自动化执行查控体系。

六是做好执行宣传工作。要在执行宣传工作中进一步明确宣传定位、选准宣传角度、创新宣传手段,加深社会对法院执行工作的理解,让全社会感受到人民法院维护公平正义“应为尽为”的勇气与担当,凝聚社会各界共同支持和配合人民法院工作,助力“切实解决执行难”攻坚工作。


 

 
责任编辑:宣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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