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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长春林区中级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及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
  发布时间:2020-10-22 15:36:36 打印 字号: | |

10月20日下午,吉林省长春林区中级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传达学习省法院《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决定〉为加快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意见》和《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服务保障新时代吉林振兴的意见》精神,并对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做进一步安排部署,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赵东巍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省法院出台《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服务保障新时代吉林振兴的意见》涵盖10个方面共30项具体举措,为今后全省法院,特别是林区两级院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指导。两级法院全体法官干警要认真学习贯彻《意见》精神,确保各项举措落地落实。

会议强调,辖区各基层法院由于地理位置偏远,更应该深刻把握“三农”工作的基础地位,要依法保障农村农业现代化建设。切实增强服务和保障实现辖区农业现代化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决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保护好黑土地这一“耕地中的大熊猫”。两级法院特别是基层法院要认真贯彻落实省法院《关于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意见》,服务保障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加强重点领域民生案件的审理,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要严厉打击坑农害农的违法行为,切实促进林区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会议要求,两级法院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严厉打击涉林、毁林犯罪,及时受理和审理符合法定条件的公益诉讼和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大力推进“复绿补种”的审判结果执行机制,大力加强专业化审判机构和审判队伍的建设,全面提升林区案件的审判质效,全面促进自然资源保护和生态环境修复。







 
责任编辑:宣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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