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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长春林区中级法院召开 “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
  发布时间:2020-12-10 14:14:28 打印 字号: | |

12月9日下午,吉林省长春林区中级法院召开两级法院“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中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李屹松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上,首先深入学习了吉林省法院系统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警示教育案例,通报了长春林区两级法院2020年违法违纪情况。随后,重点学习了《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与律师交往八条禁令》《关于建立健全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机制的意见》《关于规范省法院机关离职人员从业行为的暂行办法》《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防止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若干规定》《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对配偶父母子女及其他近亲属从事律师职业的机关在职人员实行回避的暂行办法》等文件规定。

在总结讲话时李屹松指出,今年以来,长春林区两级法院党组及监察部门坚决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坚决有力惩处侵害群众利益腐败问题,持之以恒整治“四风”,严肃查处了一批违反“八项规定”和审判规定的违纪案件,形成了正风肃纪、违法必究的强大震慑,使两级法院干警受到了很大教育。

李屹松强调,要切实加强政治建设,要坚持从严从实,持续把全面从严治党推向纵深;要强化政治机关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彰显政治属性,增强政治能力;要层层抓好责任落实,牢固树立“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就是渎职”的主责意识,坚持教育在前、预防为先,认真抓好党规党纪教育,强化反面典型警示,引导党员干部明底线,知敬畏。

李屹松要求,要切实整治突出问题,扎实开展“解决纪律规矩突出问题纯洁政法队伍”和“三个规定”专项整治工作。要深刻汲取全省政法系统内部人员严重违法违纪的教训,深入剖析思想根源,举一反三,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以案释责,教育引导两级法院全体干警明纪律、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筑牢思想防线,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切实增强教育的实效性。

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中院全体干警在中院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基层法院全体干警在各自分会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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