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上午,吉林省长春林区中级法院召开2020年度第七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扩大)学习会,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精神、省法院《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的通知》,同时深入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的说明》,并对《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精神和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决议精神进行传达学习。会上,中院部分班子成员及部门负责人代表结合学习内容作交流发言。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赵东巍同志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长春林区两级法院全体干警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全会精神,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远景目标是党中央擘画的我们党和国家发展的伟大战略,是实现人民福祉、民族复兴的伟大壮举,是我们各项工作的目标与核心。两级法院审判工作必须以维护和促进“十四五”规划、二〇三五远景目标的实现为出发点和发力点,既要对过去取得的成就和存在的问题有清醒认识,又要对实现未来目标有坚定决心。要深入系统学习,充分扎实理解,坚定积极推动“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远景目标的实现。
会议强调,要发挥职能作用,营造法治营商环境,主动融入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远景目标奋斗大潮中,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形成推动发展的强大合力。审判机关的性质和定位决定了自身在党和国家各项事业中的作用必须发挥到位。商事审判对诚信体系的建立、商事规则的确立具有不可替代的导向作用;刑事审判、民事审判、行政审判及生效裁判的执行是保证社会和谐稳定及促进经济平稳有序运行、高质量健康发展的必要因素。要从四方面精准定位:一是主观定位,要从服务林区经济发展、维护林区社会稳定目标出发,发挥审判职能;二是效果定位,要突出人民法院为党和政府化解社会矛盾的作用;三是客观定位,要注重林区实际,因地制宜谋划思路,一方面要紧紧跟上全国法院建设发展步伐,审判理念、审判能力、智慧审判建设、审判队伍建设等均要适应现代审判工作要求;另一方面要紧贴林区社会经济发展实际,用群众易于理解的语言开展审判工作。四是主体定位,要以高素质、高水平的标准打造过硬队伍,政治思想过硬才能自觉服从党的绝对领导,以人民为中心开展各项工作,以公正促公信。业务能力过硬才能将扎实理论与丰富实践相统一,具备精准施策的群众工作本领。
会议要求,要真正做到两级法院一盘棋,实现团结互助、合作共赢的良好局面。要坚持省法院党组的全面领导,坚持各司其职、依法依规开展各项工作。同时要树立集体意识,各部门之间、岗位之间要互相配合、互补不足;两级法院之间要目标一致,加强沟通倾听与对下指导。
中院全体在长院级领导参加会议,各部门负责人列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