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上午,吉林省长春林区中级法院召开2021年度第一次审判委员会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关于印发<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面落实合议制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关于转发<关于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与检察公益诉讼制度衔接机制的若干规定>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赵东巍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两级法院广大法官干警要始终坚持将学习摆在首位,充分认识坚持学习的重要意义。学习是做好工作的前提,是解决问题的有力武器。院党组要紧抓学习、督促学习,为学习创造有利条件,在全院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要调动全院干警的学习积极性,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实践中检验学习成果,做到学以致用,知行合一;要养成学习自觉性,注重学理结合,注重工学平衡,使政治能力、业务素质在学习中得到全面提升。
会议强调,法官要端正学习态度,时刻保有敬畏之心。坚持正确问题导向,保持谦逊的姿态,与时俱进,跟着问题走,跟着矛盾走,不断调整认知。随着民法典时代的到来,全体员额法官和审判辅助人员要注重民法典的学习和适用,及时更新知识理论和知识体系。要密切关注近期出台的司法解释,重点注意法律溯及力和新旧法衔接问题,力求学深悟透。
会议要求,要实现审判委员会学习制度常态化。认真贯彻落实司法改革精神,增加审判委员会学习政策法规、研究法律适用等指导职能,充分发挥审判委员会在审判工作中的宏观指导作用。
中院全体审判委员会委员,在长员额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