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上午,长春林区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东巍主持召开2021年度第二次审判委员会会议,听取长春林区两级法院2020年审判执行工作运行态势分析报告,研究部署2021年审判执行工作。
会议指出,2020年,长春林区两级法院在省高院领导下,按照省高院和中院党组工作部署,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弱项补短板,审判执行工作总体运行态势趋于平稳,审判执行质效有所提升。然而,结合案件质量评查反馈情况来看,在审判执行工作过程中低级错误仍不断出现,反映出部分法官干警证据意识不强、法律知识掌握不到位等问题,这些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潜心发现、研究,避免低级错误再次出现。
会议强调,2021年审判执行工作任重道远。面对年初发回、改判等不利局面,需要两级法院重整行装再出发。一要加强审判执行工作指导。从年初起,在日常工作和管理过程中,在符合法律、工作实际和考核标准的前提下,要对审判执行各项指标进行科学调配,避免等靠思想。二要确保司法数据真实。要坚决防止数据造假行为,用客观真实的司法数据为审判执行工作决策部署提供科学依据。三要摆正审判执行质量、效率、效果之间的辩证关系。质量是核心是生命线;效率是为了解决公正的及时性,迟来的公正非公正;效果是努力方向,是司法服务高质量发展的保障。四要为2021年审判执行工作开好局。要继续实行重点工作月调度,定期做好谋划,在工作中树立“抢开局”意识,为稳步完成全年审判执行工作任务开好头。
中院审判委员会全体委员、审判管理办公室相关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