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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长春林区中级法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年度第一次集体(扩大)学习会
  发布时间:2021-04-22 09:47:31 打印 字号: | |

4月21日上午,吉林省长春林区中级法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年度第一次集体(扩大)学习会,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总纲部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十四五”规划的重要讲话精神,并进一步深入学习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相关内容及其精神实质。会上,党组成员、副院长姜玉先,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厉彦祥和中层干部代表结合学习内容作交流发言。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赵东巍同志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对党章的学习既是坚定理想信念的必修课,更是共产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是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思想之源、理论之源、行动之源。要常学才能不断夯实信仰之基,领会才能切实增强思想自觉,牢记才能严格依照标准行事。两级法院全体法官干警要进一步以各种形式加强对党章的学习,通过不断学习牢固树立党员意识,自觉提升党规思维,并把学习成果体现在具体工作落实中。

会议强调,“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既是当前我国社会经济各方面健康有序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遵循,也是未来实现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目标的关键基础。深入学习“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精神是把牢司法服务方向和着力点的必备前提,司法工作必须围绕核心目标进行谋划和布局。准确学习掌握国家发展方向重点才能找准定位、准确发力,两级法院各项工作要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进一步深刻理解领会发展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我们党在一切工作中的根本遵循,各项工作都要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为落实“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建功立业。

会议要求,两级法院全体法官干警务必高度重视“三个规定”的执行落实。学习“三个规定”相关内容不仅是当前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之需,更是深刻领会中央精神、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方略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要求。中院领导班子成员要根据直属法院实际特点发挥好领导监督职责,督促基层法院真正将“三个规定”落实到位。各级领导干部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有方,杜绝自身和他人违规干预过问案件行为,带领队伍尽职责、守规矩,确保不出问题,保证司法公正。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发挥好政法队伍在治理社会中的“刀把子”作用。要严格依照相关规定内容进行查找对照,彻底清除侥幸心理和蒙混过关心态,在履行工作职责方面要敢于担当创新,在遵守工作纪律方面要保证绝对安全。

中院全体在长院级领导参加会议,各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责任编辑:宣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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