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上午,吉林省长春林区中级法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年度第四次集体(扩大)学习会暨党史学习教育读书班总结会,集体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第六至第十一章部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和发扬斗争精神、防范风险挑战的重要论述精神,以及《人民法院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和徐家新院长在省高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年第一次集体(扩大)学习会上的讲话精神。会上,党组成员、副院长姜玉先同志,党组成员、副院长杜宏权同志,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厉彦祥同志作重点交流发言,分别围绕“学习百年党史,感悟思想伟力”主题,交流党史学习教育学习体会。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赵东巍同志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党章作为党的根本大法,镌刻着中国共产党的初心和使命,是党员加强党性修养的根本标准。学习党章不仅要原原本本学、反反复复学,做到知其然,而且要联系实际学、深入思考学,做到知其所以然。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学习党章,尊崇党章,遵守党章,维护党章,不断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两级法院的每名党员都应当认清党员身份,要按组织要求行动,积极履行党员义务,要正确树立“依赖”组织,把自己全身心地托付给组织的理念。要讲规矩,知敬畏,守底线,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对“新四史”的学习,要体现在思想、思维和思考上,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会议要求,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具有方向性、引领性。两级法院要持续深化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按照意识形态工作相关要求,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要做到严谨细致,按规矩办事,按规律办事,确保法院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要统筹结合党史学习教育、队伍教育整顿、“作风建设年”等活动,严格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与政治轮训制度,学深悟透,真正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要深刻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所蕴含的政治方向、人民立场,用辩证思维学习“新四史”,要结合当时的时代背景,站稳政治立场,明辨是非,旗帜鲜明反对错误思潮,切实增强斗争精神、提高斗争本领。
会议指出,为期一周的党史学习教育读书班的结束,应作为以党史教育为主线,强化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新四史”等政治学习理论研究的新开端。两级法院全体干警,尤其是领导班子成员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定政治信仰,切实增强学好党史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深刻感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真理力量和实践伟力。通过学习提升政治能力、厘清工作思路,把学习成效体现在法院审判执行各项工作中。两级法院各级领导干部在加强自身学习的同时,还要加强对分管领域的学习督促引导,要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的各项党建活动,打造浓厚的党史学习教育氛围。要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加强班子建设、队伍建设,提高审判质效,立足司法职能,忠诚履职尽责,努力实现长春林区两级法院事业的新飞跃、新发展,以优异的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中院全体在长院级领导参加会议,各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