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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林区中级法院举办 “证据与证明责任的司法适用”专题培训
  发布时间:2021-06-25 16:43:14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提升法官干警业务素质及办案能力,切实提升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水平。6月25日,长春林区中级法院邀请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李广军为林区两级法院全体法官干警进行“证据与证明责任的司法适用”专题培训。



李广军同志围绕证据内容的司法适用和证据责任的司法适用两方面,运用“以案释法、联系实际”的形式,深入浅出地阐述了自身司法实践中对证据内容和证据责任的采信与认定,并结合新近修改的法律条文,对证据的种类、收集及保全等方面进行了重点讲解。


此次专题培训,解决了两级法院审判人员在审判实务上的诸多困惑,使两级法院审判人员对于证据种类有了更清楚的认识,对于证据适用有了更深刻的理解。下一步,长春林区两级法院将进一步总结本次培训的内容,将培训成果转化到今后审判实践中去,切实提升司法审判能力和水平,为建党100周年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本次培训采取视频形式,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赵东巍及在家的院领导、全体法官干警在中院主会场,各基层法院全体法官干警在各自分会场参加培训。


 

 
责任编辑:宣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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