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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护自然绿色发展 共建美好家园 长春林区中级法院开展“吉林生态日”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21-09-30 13:40:36 打印 字号: | |

为了更好地落实省委、省政府的相关要求,多角度打造吉林省生态文明氛围感,引导大众群体尊重自然、顺应自然、呵护自然的理念,共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吉林,9月26日下午,在我省首个“吉林生态日”来临之际,吉林省长春林区中级法院刑事审判庭全体成员来到长春北湖湿地公园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活动。

刑事审判庭工作人员以宣传生态环境保护为核心,向附近居民和游客发放了宣传手册,同时为他们讲解保护生态环境、共建和谐城市、文明出行的重要性。通过这些途径让更多的市民认识和了解日常生活的陋习对生态环境及自身健康所带来的危害,倡导广大群众身体力行,从我做起,从点滴做起,保护生态环境就在我们身边,人人都是生态环境保护的参与者,共创美好家园。

生态环境是吉林省的极大优势,绿色是我省最亮的底色,保护好吉林的美丽山水是每个吉林人应尽的责任和义务。“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吉林省长春林区中级法院会坚持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样板建设,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生态强省的新发展理念,不断努力用实际行动助力擦亮绿色吉林底色,为构建美丽中国建设的吉林篇章提供坚强有力支撑。



 

 

 
责任编辑:宣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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