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长春林区两级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省法院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部署要求,中院党组主动担当履职,推动实现两级法院疫情防控和审判工作两手抓、两手硬、两不误。
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决策部署,积极投身抗击疫情一线工作。3月14日全省法院疫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结束后,长春林区中级法院党组迅速行动,当日利用钉钉系统线上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全省法院疫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并及时将会议精神传达到各基层法院主要负责人。次日召开两级法院疫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听取辖区基层法院疫情防控工作汇报,要求两级法院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头等大事,各基层法院“一把手”切实扛起疫情防控责任,严格执行属地防疫政策,着力强化疫情期间智慧法院建设成果运用,最大程度减少疫情给审判执行工作带来的影响。中院党组坚持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并积极响应号召,发动居家办公的党员、干部向居住地网格长报到,配合所在社区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中院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均与社区进行了对接,服从社区统一调度安排。下沉的志愿者支援所在社区开展核酸检测登记、生活物资配送、卡点监管以及其他临时性工作,截至目前,中院机关干警参加一线疫情防控工作139人次。白石山和红石林区基层法院分别组成疫情防控突击队,积极配合当地疫情防控部门做好核酸检测、维持卡点秩序和路口封控管理等工作,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保卫战、歼灭战。
强化政治引领,提高政治站位,持续加大疫情防控宣传力度。在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长春林区中级法院党组始终坚持强化政治引领,一是确保政治理论学习不放松。中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扩大)学习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传达学习孙春兰副总理和景俊海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讲话精神和省法院具体工作部署要求,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不断强化疫情防控责任意识。二是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领头雁”作用和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坚持“班子学、支部学、部门学”相结合,各支部积极开展线上“三会一课”、集体政治学习、主题党日和支部书记讲党课等活动,教育引导全体干警深刻认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统一干警思想认识,提高干警政治站位,进一步坚定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信心和决心。三是积极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法治普法宣传活动。在两级法院开设疫情普法宣传专栏,通过图文漫画、海报、视频等方式讲解疫情下的相关法律知识及相关案例,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审判管理,多措并举确保审判执行工作顺利开展。疫情防控期间,长春林区中级法院党组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推行“三级单元管理、四个层级调度”管理机制,着力加强审判执行数据分析研判、结案调度和审限监管,根据辖区内各基层法院所在地受疫情影响程度的不同,有针对性地督促开展审判执行工作,努力做到审判执行工作和疫情防控两手抓、两不误。
两级法院积极实行网上办公办案模式,灵活利用移动微法院、12368、微信等信息化手段进行网上立案、网上开庭、网上调解、网络查控,保证审判执行工作不停摆,让群众充分享受便捷、高效、优质的司法服务。一是充分运用网上立案、网上送达,避免了诉讼服务场所关闭、快递停运给审判执行工作带来的影响,最大限度地满足群众疫情防控期间的司法服务需求。二是积极引导当事人进行网上开庭、网上调解,有效保障诉讼参与人诉讼权利。三是组织法官认真做好互联网阅卷工作,妥善解决了干警居家无法查阅卷宗影响办案进度的问题。四是积极推行线上执行,发起网络查控、网络冻结、网络划拨,发起网络拍卖。江源林区基层法院通过网上办案成功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抚松林区基层法院通过线上调解成功促成一起合伙纠纷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白石山林区基层法院线上成功执结一件罚金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