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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践行为民宗旨 创新为民举措——长林中院吹响“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集结号”
  发布时间:2022-05-12 11:13:29 打印 字号: | |

为持续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进一步树牢司法为民服务理念,创新司法为民举措,提升服务群众本领,切实解决好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展现新时代长林法院干警的良好风貌,长春林区中级法院紧跟上级法院决策部署,迅速在两级法院全面启动“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

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保障。中院克服疫情不利影响,第一时间通过钉钉召开党组会,成立“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细化分解重点任务,压紧压实责任,始终保持齐抓共管、协同推进的工作合力。

强化统筹协调,实现整体推进。聚焦思想政治建设、诉讼服务、审判执行、司法公开、信访化解、作风建设等关键环节,以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为切入点,持续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成果,总结推出先进典型经验,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以点带面,确保思想政治建设卓有成效,预防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贯彻有力,践行司法为民服务群众成效突出,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建设明显推进,干警履职能力水平不断增强。

着力亮点打造,“高质量”谋取创建成果。坚持群众路线,着力增强把握社情民意能力,倾听群众呼声,解决群众诉求,对标创建标准,突出工作重点,建立健全流程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机制以较真促认真,以碰硬求过硬,高标准完成好“规定动作”,确保创建活动保质保量、出彩出新,努力打造具有林区特色的品牌效应,展现林区法院新形象、新担当、新作为。

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坚持“边创建边宣传”,通过创立活动专栏、开展专题宣传,积极推送工作情况、经验做法,将示范创建和社会宣传有机融合,让人民群众更加了解法院,增进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关注和支持,全面展示长林法院“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新成效新风貌。

群众利益无小事,为民实践映初心。长春林区中级法院将以创建活动为契机,聚焦主责主业,持续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成果,积极创新司法为民举措,密切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不断提升司法服务水平,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责任编辑:宣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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