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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夯实长效机制建设 构建前端治理格局 打造具有长春林区特色的诉源治理新模式 长春林区中级法院召开两级法院诉源治理工作推进会
  发布时间:2022-05-18 11:18:55 打印 字号: | |

为全面贯彻全国法院一站式建设工作推进会和全省法院诉源治理工作推进会精神,深入落实省委和省法院“基层建设年”和“三服务”活动要求,5月17日下午,吉林省长春林区中级法院召开两级法院诉源治理工作推进会,听取辖区基层法院诉源治理工作汇报,公布《长春林区中级法院诉源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对长春林区两级法院诉源治理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晓秋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近年来,长春林区两级法院认真落实中央、省委以及上级法院关于诉源治理的工作要求和各项部署,因地制宜,勇于创新,努力在减少案件增量、化解矛盾纠纷、治理系统化上狠下功夫,不断丰富完善辖区诉源治理工作举措和机制,探索建立符合两级法院实际的诉源治理工作模式,取得了一定成效。

会议强调,两级法院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把握诉源治理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做好诉源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周强院长在全国法院一站式建设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和徐家新院长在全省法院工作会议及诉源治理推进会上的讲话精神,充分认识到加强诉源治理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是人民法院参与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和谐善治的一项重大政治责任;是满足人民群众利益诉求多元性、优化解纷资源配置的必然要求;是人民法院推动建立和完善诉源治理体系,不断优化矛盾纠纷化解三道防线的有效举措。要进一步完善调解机制,紧密结合诉源治理工作角色定位,以“多元化”为手段、以“体系化”为目标,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社会治理大格局,发挥好人民法院矛盾纠纷诉前解决规范引领作用。

会议要求,两级法院要紧紧围绕建立健全“四个机制”,全面加强长春林区法院诉源治理工作体系建设。一是要紧紧依靠党的领导,逐步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发现机制。把诉源治理工作纳入到党委领导的社会治理体系中,准确把握职能定位,认真研判形势任务,确保法院工作与基层治理发展大局精准对接、深度融合、凸显实效。二是要在前端化解环节精准发力,扎实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进一步完善诉前调解工作,建立健全衍生案件预防机制,紧紧依托府院联动,推进府院联动由个案协调、事后化解向源头预防、前端治理延伸,积极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专项行动,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三是要发挥林区法院矛盾纠纷诉前解决的规范引领作用,不断完善矛盾纠纷预防教育机制。充分发挥司法裁判的评价、规范、引导功能,切实加强人民调解培训指导,搭建法治宣传教育平台,扎实推进“法官进网格”“百姓说事·法官说法”等工作走深走实,打造常态化“法庭+巡回审判点”工作模式,大力推进“无讼村屯”“无讼社区”建设。四是要畅通群众诉求渠道,打造矛盾纠纷诉访分离机制。进一步强化诉前分流,完善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引导人民群众在法治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

中院在长领导班子和部门负责人在中院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基层法院领导班子和部门负责人在各自分会场参加会议。

 

 
责任编辑:宣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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