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林区中级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持续巩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成果,以“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为着力点,多措并举、主动作为,以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服务群众为落脚点,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推动长春林区两级法院全面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多点发力 主动作为 下好为民服务“先手棋
长春林区中级法院始终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全面贯彻“八五”普法规划,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主动求变,积极创新普法形式,切实为林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贡献法治力量。
以服务基层为突破口,切实提升服务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水平。中院行政审判庭持续深化府院联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司法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将预防化解职能延伸到纠纷产生的源头,在“联”和“动”上双向发力,对接基层治理单位、基层党组织等,及时就地预防化解纠纷,有效服务基层社会治理。
以服务企业为切入点,靶向发力、精准施策,助力企业纾困解难。中院民事审判庭将依法保障企业健康发展作为延展为民实践活动成效的重点内容,下真功、出实招。根据辖区企业实际情况,组织法官干警深入辖区开展服务企业大调研活动,并将制约企业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的相关问题一一进行反馈,通过问需于企业,对问题逐个“把脉问诊”给出良方,切实做好服务企业工作,为辖区企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以服务群众为主阵地,坚持问题导向,立足群众需求,将实事办到群众心坎上。抚松林区基层法院强化运用“逢三说事”工作机制,将每月3日、13日、23日作为议事调解日,由法院、司法所、边境派出所、各村(社区)等共同参与,通过搭建说事、议事、调事便捷平台,实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多方联动、资源整合,进一步拓宽人民群众表达诉求、解决争议的渠道。同时,结合无讼村屯、无讼社区创建活动,大力推进法官“入点”工作,让法官走近群众身边,对群众遇到的法律问题及时答疑解惑,对确需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则坚持快立、快审、快执,有效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排忧解难 优化服务 拓展司法为民“新内涵”
长春林区中级法院立足审判职能,因地制宜、勇于创新,积极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产品”,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新需求,确保将司法为民落到实处。
中院审判监督庭积极推行“四级接谈”工作机制,对申诉、上诉案件当事人,由基层法院主要负责人、分管院级领导、庭长、案件承办人进行释明,通过共同接待当事人,积极做好释法明理工作,促进案结事了人和,进一步倒逼和促进审判质效提升、法官责任意识增强、业务水平提高。
中院宣传教育处从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现实问题着手,推出漫画《民法典知识科普》等宣传手册,举案例、讲故事、释法理,深入浅出地讲解民法典中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内容,生动阐释解读民法典,寓教于乐,在家长里短中普及法律知识,在潜移默化中培育人民群众法治素养,增强了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提高了普法宣传的吸引力、影响力。
与时俱进 聚焦新媒 打造法治文化“新名片”
在加强以传统方式开展宣传的同时,长春林区中级法院紧跟时代发展,适应分众化、差异化传播趋势,针对不同受众群体,聚焦人民群众新期待、新需求,立足“需求侧”与“供给侧”的双向良性互动,以更加丰富的宣传形式、贴近群众的语言、深入人心的内容讲好法院故事,让法治声音飞入寻常百姓家。
结合审判工作实际,中院提出“大处着眼、小处着手、深挖亮点、创新载体”的工作总体思路,坚持以需求为导向,以创新为途径,凝心聚力,用优秀的作品服务法院工作,回应群众诉求。中院宣传教育处以手绘漫画、视频等形式,以热点话题、实际法律问题为主题,在微信公众号开创了“漫说”文化特色品牌。紧密结合扫黑除恶、疫情防控、法院工作具象等阶段性宣传重点,着力打造特色鲜明的“漫说”系列作品,相关作品荣获中央、省级多个奖项。红石林区基层法院、江源林区基层法院深耕短视频普法“新风口”,利用“接地气”的短视频形式,打造“红石林区基层法院”“法警说”和“江源林区基层法院”等品牌账号。一方面,从群众日常生活和热点关注有针对性地进行视频选题、法律科普,让法律融入到生活的点点滴滴;另一方面,积极探索短视频拍摄形式,将法律通过“多角色饰演”“课堂展现”等进行多方位传播,传递出人民至上、司法为民的法治强音。